内蒙古巴彦淖尔发现疑似鼠疫:启动3级预警
导读:7月5日晚间,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告,7月4日,该市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报告了1例疑似腺鼠疫病例,即日起启动鼠疫防控3级预警,时间持续到2020年底。
7月5日晚间,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告,7月4日,该市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报告了1例疑似腺鼠疫病例,即日起启动鼠疫防控3级预警,时间持续到2020年底。通告提醒,当前巴彦淖尔市存在人间鼠疫疫情传播的风险,请广大公众严格按照鼠疫防控“三不三报”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谨慎进入鼠疫疫源地,如有鼠疫疫源地的旅居史,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及时赴定点医院就诊。
三不是指;不私自捕猎疫源动物、不剥食疫源动物、不私自携带疫源动物及其产品出疫区;
三报是指:发现病(死)旱獭及其他动物要报告、发现疑似鼠疫病人要报告、发现不明原因的高热病人和急死病人要报告。
据悉,鼠疫是一种传染性强、病死率高的烈性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强制管理的甲类传染病,该病的传染源主要是染疫啮齿动物,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染疫蚤叮咬。
按鼠疫疫情分级,预警级别对应如下: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1级)、重大鼠疫疫情(2级)为1级预警,
较大鼠疫疫情(3级)为2级预警,
一般鼠疫疫情(4级)为3级预警,
动物间鼠疫疫情达到下列强度时为4级预警:在某一类型鼠疫疫源地发生动物鼠疫大流行(黄鼠疫源地流行范围≥200km,黄胸鼠、齐氏姬鼠疫源地流行范围≥500km,沙鼠、田鼠、旱獭疫源地流行范围≥1000km);或局部地区出现动物鼠疫暴发流行,且波及到县级以上城市;或动物鼠疫发生在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区,对人群构成严重威胁。
通告原文如下——
2020年7月4日,(内部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报告了1例疑似腺鼠疫病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疫情预警实施方案》(内鼠防应急发﹝2020﹞7号)和《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2020年版)》(内政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7月5日发布鼠疫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
一、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
预警级别:Ⅲ级。
2020年7月5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0年底。
二、注意事项
当前我市存在人间鼠疫疫情传播的风险,请广大公众严格按照鼠疫防控“三不三报”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不私自捕猎疫源动物、不剥食疫源动物、不私自携带疫源动物及其产品出疫区;发现病(死)旱獭及其他动物要报告、发现疑似鼠疫病人要报告、发现不明原因的高热病人和急死病人要报告。要谨慎进入鼠疫疫源地,如有鼠疫疫源地的旅居史,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及时赴定点医院就诊。
按照国家、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鼠疫疫情预警的分级,及时发布和调整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