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46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单公布
导读:5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市、满洲里市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5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市、满洲里市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批复指出,综合试验区建设要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新设的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布为:雄安新区、大同市、满洲里市、营口市、盘锦市、吉林市、黑河市、常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湖州市、嘉兴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安庆市、漳州市、莆田市、龙岩市、九江市、东营市、潍坊市、临沂市、南阳市、宜昌市、湘潭市、郴州市、梅州市、惠州市、中山市、江门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崇左市、三亚市、德阳市、绵阳市、遵义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延安市、天水市、西宁市、乌鲁木齐市。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批复明确,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实行对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研究将具备条件的综合试验区所在城市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
数据显示,中国跨境电商占外贸比重从2013年的11.23%提高到2018年的29.83%,2019年跨境电商交易总规模望突破10万亿元。此前,我国已设立59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加上此次批复设立的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总数已达到10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