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两个中关村工作的职工,无需社保或纳税证明就能购房
导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包括七方面共9项措施。
10月15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包括鼓励人才来津工作落户,优化子女教育保障,便利医疗医保服务,完善投融资扶持,财政收入及统计指标分配,加大来津企业奖励和支持力度和支持在津购房等七方面共9项措施。
其中明确对户籍暂未迁入天津市的职工,其家庭在天津无住房的,可在本市购买住房1套,不再提供在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措施》拟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试行,试行期限为一年。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措施》规定,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对任职于企业3年及以上且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职职工,不受年龄限制,可以随项目来津工作落户。
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户籍迁入天津市的职工,按照本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对户籍暂未迁入天津市的职工,其家庭在天津无住房的,可在本市购买住房1套,不再提供在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所购住房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
天津滨海新区官网信息显示,作为京津两市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示范基地和主要抓手,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揭牌运营两年多,主动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转移,重点承接科技创新和研发转化等产业。不到三年时间,累计注册企业1241家,注册资本123.43亿元。
京津中关村科技新城则坐落在天津远郊之一的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规划面积14.5平方千米,是宝坻区与北京中关村携手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重大项目,重点打造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新能源与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以及高端装备制造四大产业集群。根据北方网今年4月底的报道,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占地面积14.5平方公里,分五期开发建设,建设周期15年,开发运营周期30年,预计总投资额约1100亿元。目前,面积3000平方米的展示中心已经投入使用。自2017年6月启动产业项目招商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完成15家企业签约落地,同时有50余家企业签署投资意向,10余家企业正在组织项目评审。
在2017年3月31日的楼市调控中,天津规定,从2017年4月1日起,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天津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天津发改委发布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进行了意见征求,充分体现了天津城市功能调整的导向。此次改革主要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进行,也涉及相关在津购房政策的调整,具有积极的意义。
政策一方面明确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无需提供社保证明,另一方面也继续落实限售3年的政策。
严跃进进一步表示,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限购松绑政策,出发点是为了配合北京相关产业转移的战略,进而为相关职工提供购房优惠和保障措施。换句话说,这和上海临港新片区、南京六合区等类似,属于人才购房政策内容。但客观来说,其针对特定购房群体放松了购房条件,具有一定松绑限购的效应。政策惠及面是特定群体,但确实会对后续天津购房市场形成影响。而在这个过程中房住不炒的政策思路依然会强调,原有的购房政策主基调不会变化。
去年5月16日,天津市发布新人才引进政策——“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新政策大幅放宽人才落户条件,且可自主选择落户地点,并简化了落户办理程序。落户几近“零门槛”。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凌晨2点多就有人排队办落户。“天津发布”消息称,天津“海河英才”计划公布不到1天,已有30万人申报查询落户事宜。一时之间,天津楼市变得火热。
根据新华社今年5月14日的报道,从去年5月“海河英才”计划推出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天津共引进各类人才16.25万名,平均年龄31.8岁。该计划实施一年以来,天津的人才引进数量创历史新高、人才结构得到优化、人才与产业的匹配度也大大提高。
另一方面,根据中国新闻网今年7月17日的报道,天津落户新政一年后,新房扎堆促销,二手房价不升反降。
以下为《措施》全文:
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有力有序有效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推动承接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人才来津工作落户
1.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对任职于企业3年及以上且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职职工,不受年龄限制,可以随项目来津工作落户。
二、优化子女教育保障
2.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项目承接区为其企业职工中非本市户籍子女提供义务教育保障,对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根据本市公办、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情况进行安排。
3.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同意,对具有北京户籍随迁子女在天津接受义务教育的,回京后到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三、便利医疗医保服务
4.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其企业职工在京冀两地缴纳医疗保险的,为其提供医疗服务保障,落实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探索实行医疗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四、完善投融资扶持
5.统筹用好海河产业基金、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等现有产业基金,按照相关规定和市场化运作模式,研究设立母基金或子基金,招揽非津投融资企业来津发展,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提供投融资扶持保障。
五、财政收入及统计指标分配
6.对北京市、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整体搬迁进入本市或新注册落户本市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形成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财政分享;所形成的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计指标分计。
六、加大来津企业奖励和支持力度
7.企业发展扶持。对北京市、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对整体搬迁或新注册落户我市的企业,三年内给予企业发展扶持资金。资金规模根据来津企业经济贡献、年度预算安排、绩效评价结果等综合确定。
8.个人收入奖励。对北京市、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对受雇或任职于企业且税款在天津缴纳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企业规模和贡献确定可以享受个人收入奖励的人数和奖励资金。
七、支持在津购房
9.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户籍迁入本市的职工,按照本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对户籍暂未迁入本市的职工,其家庭在天津无住房的,可在本市购买住房1套,不再提供在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所购住房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
以上措施,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试行,试行期限为一年。
记者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