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设备业态良好为何亏损?奥特维二回科创板问询
导读:科创板拟IPO企业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特维”)今日披露第二轮问询回复。
科创板拟IPO企业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特维”)今日披露第二轮问询回复。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二轮问询中,上交所依旧对奥特维提出了19个问题,主要涉及资产减值、股份支付、研发费用、市场占有率等。
对于连续亏损的子公司资产减值情况,奥特维称,报告期末,公司存续的子公司为光学应用公司、智能装备公司和供应链公司。公司对光学应用公司及智能装备公司相关资产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
值得一提的是,首轮回复中,奥特维表示2016年、2017年分别确认股份支付17,125.50万元、2,561.77万元。奥特维称是参考2017年3月东证奥融等5家机构投资者增资入股的价格(20.25元/股)确定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该次增资前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31.37万元(当时披露的2016年数据)计算,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对应的市盈率为17.77倍(投后)。东证奥融等5名机构投资者在增资过程中与葛志勇、李文分别签订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主要条款中包含股票回购条款。
二轮回复中,奥特维补充说明称市盈率的扣非归母净利润8,431.37万元与2016年申报数据存在的差异主要系将个人卡纳入财务账面核算、资产减值损失等原因导致的会计差错更正所致。奥特维确定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时未考虑《股东协议》中股票回购条款的影响,其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优先参考熟悉情况并按公平原则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达成的入股价格确定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的规定;二是《股东协议》中股票回购条款价值难以精确量化,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其对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影响。
此外,关于奥特维收购智能装备公司,奥特维称,智能装备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从事锂电设备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其主要产品的下游市场虽与公司原从事的光伏设备业务的下游市场存在较大差异,但其技术、采购等方面与公司存在共通或竞争关系。因此,收购智能装备公司有利于公司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并整合技术、采购等方面的相关资源。2016年以前,奥特维业务主要依赖于常规串焊机单一产品。为改变单一产品格局,同时充分利用公司的技术等资源,丰富产品线,公司有较强意愿向相关新兴产业扩张。
奥特维签订收购智能装备公司股权协议时(2016年10月16日),智能装备公司处于较好发展态势,已取得订单3,600万元(含增值税),且已基本达成合作意向的订单2,450万元(含增值税)(该订单最终于2016年10月31日取得)。因此,智能装备公司当时的业务发展态势较好。报告期内,智能装备公司大额亏损主要是由于:1、市场开拓不及预期,收入规模较小;2、人员过多,导致营业成本较高;3、研发投入大,研发费用较高;4、特殊事项导致部分合同收入成本倒挂。
关于盈利模式,奥特维的锂电设备业务主要通过向客户提供锂电设备以及配套技术服务等,获得相应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等相关支出,形成盈利。经积极市场开拓,截至2019年6月末,奥特维锂电设备业务在手订单金额合计6,975.81万元(含增值税)。且经人员调整,2019年上半年奥特维锂电设备业务人工支出已得到有效控制,报告期内锂电设备业务人工支出分别为2,776.93万元、4,596.73万元、3,467.99万元和703.98万元。受该等因素影响,公司锂电设备业务板块的亏损局面有望呈现改善趋势。
奥特维称,美国目前不属于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目的国,公司未制定专门针对美国市场的业务拓展计划。2019年上半年,公司对美国地区实现销售1,330.40万元,占当期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为11.40%,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80%,系公司国内客户晶科能源设立美国工厂,向公司采购常规串焊机及贴膜机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