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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华谊兄弟财报,看企业的股权结构

来源:周学税文 发布时间: 2019-12-17 17:08:59 编辑:夕歌

导读:假定华谊兄弟没有在公司章程中另行规定关于表决权的事宜。持股6 01%的第三大股东王忠磊,是第一大股东王忠军的弟弟,在《报告》中被称为“一致行动人”,也就是说,这两个人可看作是一个人。因此,王忠军可代表的表决权占比2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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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企业谁说了算?这得看它的股权结构。

上篇文章《从华谊兄弟财报,看注册资本的来源》的末尾,讲到华谊兄弟的注册资本中,腾讯占了7.88%,是第二大股东。那最大股东是谁呢?

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可以看到,持有普通股数量最多的,是境内自然人王忠军,持有578,234,062股,占比为20.69%。

持股20.69%的最大股东王忠军,能够主导公司的决策吗?

回答是肯定的。但这不仅仅是因为王忠军是华谊兄弟的董事长,而是因为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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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按法律规定,只要持有公司的股份,无论持股数多少,都是公司的股东,也是股东会的成员。但据《报告》显示,华谊兄弟有129540名股东,要让这接近13万名股东共同参与决策,是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假定华谊兄弟没有在公司章程中另行规定关于表决权的事宜。持股6.01%的第三大股东王忠磊,是第一大股东王忠军的弟弟,在《报告》中被称为“一致行动人”,也就是说,这两个人可看作是一个人。因此,王忠军可代表的表决权占比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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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王忠军、王忠磊兄弟俩,其他前10名股东持股合计为22.86%<26.7%。

想要在股东会投票权上超过兄弟俩,真没那么简单。因此,《报告》在第102页明确指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忠军、王忠磊”,这可真应了“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亲兄弟、明算账”的古语。

股东会是管大事儿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这些事儿,由董事会来决定。《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报告》显示,华谊兄弟现任6名董事,分别为王忠军(董事长)、王忠磊(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晓梅、王夫也、丁琪(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叶宁(副总经理)。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设6名董事完全合法。但这6个人在表决时,会出现3:3的僵局吗?

我想,凭王氏兄弟的智慧,应该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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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一开始,就在探讨谁说了算的问题。谁说了算真的那么重要吗,难道不是有利于企业发展更重要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回顾一些案例。

乔布斯作为美国苹果公司联合创始人,却不得不在创办公司9年后离开。

王石作为万科的创始人,却在长达两年的“万科股权之争”中,险些被迫离开。

华谊兄弟是王忠军、王忠磊兄弟俩创立的,由他们来主要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应该是更靠谱的,不断增资的老股东、高价入股的新股东,恐怕都是这么想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