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个体户创业带动就业将获补贴
导读: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日前,根据中央“六个稳”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就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提出十七条措施,措施中应对市场影响促进就业新政策执行至2020年底。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日前,根据中央“六个稳”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就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提出十七条措施,措施中应对市场影响促进就业新政策执行至2020年底。
科技人员离岗创业 保留3年人事关系
措施提到,要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促进就业;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稳住就业基本盘。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此外,要培育壮大新动能,创造新就业岗位。
同时,要鼓励创新创业,拓宽就业载体。将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纳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由创业地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放宽至个体工商户。支持一批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对于经批准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权利。
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给予稳岗补贴
措施提出,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护航行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积极采取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岗补贴。对受市场因素影响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可提高稳岗补贴标准。对去产能企业多、涉及员工数量大、就业岗位少的统筹地区,加大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调剂力度,使更多企业享受到稳岗补贴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此外,推行用工调剂,稳妥分流安置职工。鼓励相近行业企业吸纳因市场因素造成失业的职工,每吸纳1人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补贴。帮扶重点群体,强化政策举措支持。将就业见习对象放宽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纳入工作考核
措施提出,实施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劳动者能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岗前培训、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新技术新技能培训,推动企业对在岗技术工种职工每3年组织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监测预警,应对失业风险。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就业监测,加强就业数据和宏观经济数据比对分析,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业等统计监测指标。
同时提出,要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就业保障;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健全督查落实和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纳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对抓落实有力有效、大胆试点创新的,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