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类创业群体可获8000元补助
来源:重庆綦江网 发布时间: 2018-08-07 15:53:02 编辑:诚富
导读: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我区于日前启动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申报工作。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初创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申报享受8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我区于日前启动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申报工作。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初创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申报享受8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据了解,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标准。具体条件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带动就业3人以上(不含本人),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法定代表人为下列五类人员:毕业两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农村自主创业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之前为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除毕业两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群体外,其他群体人员均应具有重庆市户籍。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申报地点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街、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8621724、8726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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