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策与法 > 创业政策 > 正文

我国将试行高技能人才股权激励制度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 2018-03-27 09:37:48 编辑:诚富

导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6日举行《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有关情况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6日举行《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有关情况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在发布会上表示,要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经济待遇,试行高技能人才的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参照高级管理人员的标准落实或者兑现相关待遇,按实际贡献给予绩效的奖励。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下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据汤涛介绍,《意见》对高技能的领军人才有一个范围上的界定,大体上是“5+1”。从国家层面认定包括五方面:一是全国劳动模范;二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是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四是全国技术能手;五是享受特殊津贴的人才。“+1”是加上省级政府根据本省的产业情况、经济发展情况所认定的“高精尖缺”的高技能人才。

不仅提高经济待遇,《意见》还要求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和社会待遇。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提供人才公寓和发放房租补贴等方式,解决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住房问题。实施积分落户的城市,还要重点考虑高技能领军人才落户需求并放宽落户条件限制。

汤涛说,国企特别是央企要带头做好这方面工作。同时,“我们也将联合工商联等相关部门一起研究探讨,在非国有企业中如何推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工作。”

数据显示,我国技能人才共有1.65亿人,占就业人员总量超过21%。其中,高技能人才是4700多万人,仅占到就业人员总量的6%。无论是数量、结构和质量,我国高技能人才都无法满足当前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技术工人是“中国制造2025”实施落实的生力军。提高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各方面的待遇,有利于引导更多人加入到技工队伍中来。《意见》有助于提高我国企业在先进制造业、高科技等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大意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动技术工人待遇水平的提高,对成熟有效的做法要及时上升为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