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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再给企业吃下定心丸: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集中清缴

来源:第一财经 发布时间: 2018-09-19 14:55:53 编辑:诚富

导读:简介: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除了消除企业对社保费欠缴集中清缴的担忧外,还首次明确税务征管社保与降低社保费率同步实施。

简介: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除了消除企业对社保费欠缴集中清缴的担忧外,还首次明确税务征管社保与降低社保费率同步实施。

社会保险费明年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引发的部分企业负担增加的担忧,为消除这一担忧,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提出了“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原则。

时隔不到半月,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给企业吃下“定心丸”。

这次会议提出,要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违反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坚决查处征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要抓紧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

这是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此前一些地方组织了对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尤其是养老保险费欠缴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要求企业补缴相应的欠费。一些企业被判补缴十年社保的案例,也引起了不少企业对此担忧。显然这次会议内容是为了消除企业对此担忧。

来自中国政府网的信息称,李克强总理在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必须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确保社保现有征收政策稳定,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绝不允许擅自调整。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

李克强说,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当前宏观经济大背景下,无论如何不能增加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和市场预期。

总理明确要求,税务总局和人社部要就此共同发声: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一律保持现有社保政策不变。

“有关部门要派出督查人员督查地方工作,绝不允许自行调整和集中清缴。国务院督查组和审计署要随机开展暗访,发现此类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要严肃处理。”总理说。

第一财经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指导各地扎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平稳有序,税务总局即将下发专门通知提出要求,其中之一是规范缴费管理,确保征收工作平稳有序,尤其是要统筹规范执法检查,不搞突击式、运动式欠费清查。

多地的税务局人士也向记者证实,近期并没有搞突击式、运动式欠费清查,而是像往年一样进行常规的工作。

而此前某省开展的基本养老社保费专项整治行动被叫停。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抓紧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这是国务院首次明确了税务全面征管社保和降低社保费率方案同步实施,将有助于稳定企业负担。

不少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我国社保总体费率(包括企业和个人)近38%,费率过高让企业难以承受。随着税务部门全面征管社保费,征收率的提高必要要求费率的降低,因此必须降低社保费率。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孙洁建议,在当前社保费征管逐步强化的背景下,调整企业养老保险费率(19%)时机已到,经测算可以考虑下降至14%。

另外多位学者建议可以在征管强化基础上,将社保费名义费率(约38%)降低至25%~30%之间。

社保费率总体下降,对于此前规范缴费企业来说总体负担下降;但对于此前不缴费或者不足额缴费的企业来说,负担有可能会增加。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由于此前中小企业社保费缴费征管力度小,随着未来征管强化,尽管社保费率降低,可能负担仍然会增加。因此从鼓励中小微企业发展角度,可以给予一个明确的政策过渡期,设置一个法定的宽松社保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