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新政!本科生可以直接落户
导读:在今天上午开幕的第二届世界智能大会上,本市发布“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其中备受瞩目的改革人才落户制度揭开面纱,本市将放宽人才落户条件。
在今天上午开幕的第二届世界智能大会上,本市发布“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其中备受瞩目的改革人才落户制度揭开面纱,本市将放宽人才落户条件。
“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实施,必将掀起新一轮引才育才、留才用才的热潮,加速集聚起一大批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加快实现“天下才天津用”,为高质量发展和“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据悉,“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对本市原有人才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集成归类和创新加力,目的是让政策既简洁明了,又实用好用。
其中,大幅放宽落户条件,为加快聚集更多的优秀人才,降低了人才落户门槛:
本科生40岁以下,硕士45岁以下,博士不受年龄限制,都可以直接落户;
急需型人才由企业家自主确定落户条件;
对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大幅降低落户门槛。
这个落户政策在全国主要大城市中,是比较有竞争优势的。
同时,紧贴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需求,在产业方面,聚焦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八大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需求导向;在市场化方面,对人才的认定、引进、评价,突出向市场放权,让市场说了算,只要是企业急需的,政府照单全收。
此外,突出引才聚才的广泛性,在引育对象上,既涵盖了高层次创新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也包括医学、教育、金融、法律、宣传文化等各领域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同时还紧贴“一基地三区”定位,加大了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引育力度;在引育方式上,既注重加大投入的“硬条件”保障,又注重提供引进、培养、评价、激励、创新等全链条服务的“软环境”支撑,在“软”、“硬”两个方面同时发力。
关注一:人才引育实现人才类别全覆盖
在以往的人才政策系列中,高层次创新人才政策存在系统性不强、引进和培育不均衡、外来和本地不兼顾等问题,限制了全市的人才引育工作。“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加以创新:在人才引育类别上,面向顶尖、领军、高端、青年等四类人才,实现了人才类别的全覆盖。在确保引育并举上,不仅注重有头衔人才的引进,也强化了人才的培养,在投入资金加大国内外院士的同时,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强化院士的培养工作。对人才引进和本土培养兼顾上,对全职引进或本地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万人计划”等重点人才专项的人才,均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
引育顶尖人才,支持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等顶尖人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协议的,根据其在津工作时间,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每培养1名两院院士,给予用人单位500万元经费支持,给予院士本人200万元奖励资助及其他相关待遇。
引育领军人才,对全职引进或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万人计划”等重点人才专项,以及“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给予入选者每人一次性200万元经费资助,以及配套工作经费和生活津贴。
培育高端人才,实施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对入选者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给予入选者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连续2年给予第一层次人选每年5万元经费资助,连续3年给予入选团队每年最高30万元经费资助。
引育青年人才,实施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连续3年给予入选者每人每年15万元经费资助。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引进或留津工作的博士毕业生(非在职),给予连续3年每年5万元奖励资助;引进或留津工作的出站博士后(非在职),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资助。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非在职),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资助。纳入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的,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
关注二:创业启动资金扶持成长期贷款大比例贴息按贡献给予人才资金奖励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石,是吸附各类人才的磁石,能否做大做强产业,关键是要有一支强大的产业人才大军。一直以来,天津缺乏有影响力的产业领军人物,无法引领出世界影响力的巨型企业,更无法引领出独角兽企业。“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从支持领军人才创业、扶持高端人才创业、培育新型企业家三方面,从人才创业启动资金扶持、成长期贷款大比例贴息、按贡献给予人才资金奖励等三方面推动人才创业。
支持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创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来津创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扶持高端人才创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备产业化前景创新成果,来津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端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高端人才创办且稳定运行的科技型企业,连续3年按企业贷款额度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贴息支持;贡献突出的,经认定给予高端人才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
培育创新型企业家。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到2020年,培养100名杰出企业家,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培养1000名新型企业家、10000名优秀企业家。
关注三:建设世界水准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产业发展的中流砥柱,制造业发展水平高低和产业基础雄厚与否都取决于高技能人才的规模和质量。在本市实施技能人才“百万福利计划”后时代,急需建立完善一整套量质并举的高技能人才引育体系,在量上设新目标,在质上出新举措,为本市“一基地三区”城市建设,为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高技能人才供给保障。“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着眼于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培育、激励、平台建设等四方面。
在引进方面,要聚焦龙头。新政规定,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引进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专家教练组长、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对引进的国家级技能大师、技能竞赛获奖者,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资助。
在培养方面,要形成体系。新政规定,每年从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中的关键技术技能岗位,选派100名高级技师赴境内外研修,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每年选拔1000名技能名师,按照每带培1名学徒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连续3年奖励资助。
在激励方面,要制造声势。新政规定,要定期举办技能大赛,通过大赛激励选手,通过大赛聚焦人才。对本市获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市技能竞赛奖项,以及获全国、市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每年评选10名“海河工匠”,颁发荣誉证书,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
在平台方面,要高定位。新政特别强调了要建设世界水准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200万元经费资助;对世界技能大赛集训主基地和辅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200万元经费资助。
关注四: “青年学者”培养工程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
为迎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对行业人才的急需,本市应加大医学、教育、文化领域的行业人才以及注册会计师、金融分析师、执业律师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育。“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分别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两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
在引进上,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资格型人才,可直接落户;对注册会计师、金融分析师、执业律师等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资助,对精算师等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资助。对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领军企业的急需型人才,由企业家自主确定落户条件。
在培养上,分别实施“医学”、“教育”、“宣传”等行业领域人才培育计划。在卫生领域,以2年为培养周期,给予“海河医学学者”每人120万元、“津门医学英才”每人60万元、“青年医学新锐”每人30万元的经费资助,所在单位按不低于1:1的标准予以匹配。在教育领域,实施“杰出津门学者”、“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培养工程,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形成教育人才的培养体系。在宣传领域,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入选者,在培养期内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经费资助。
关注五: 搭建支持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平台
为了营造本市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推进创新创业建设健康快速发展,激发人才创业、创新的活力,本市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中,将重点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孵化平台建设、支持技能培训平台建设、支持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并大力支持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平台,各双创平台之间户型交流、协同发展,共创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研发平台由市级升为国家级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对民营企业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经费资助。
支持孵化平台建设,对获认定的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和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经费资助,并按引进企业数量和规模给予每年最高60万元经费资助。
支持技能培训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200万元经费资助;对世界技能大赛集训主基地和辅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200万元经费资助;对国家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经费资助。
支持服务平台建设,对国家级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经费资助。实施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培育计划,每年遴选10个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给予项目主办单位最高50万元经费资助。
关注六:“三支持、一创新”让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没有后顾之忧
一个城市的发展,人才是制胜之棋。而人才活力能否被激发是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发展,进而推动经济飞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的关键所在。“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在国家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引领下,通过政策创新,推动人才价值得到合理评估,人才创新成果快速转换,让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没有后顾之忧。活力激发了,才能让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在“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中,明确了三个支持、一个创新,通过支持人才离岗创业、支持成果应用转化、支持参加国际交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在支持人才离岗创业方面,明确了离岗创业5年内,原单位应当为其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依法可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明确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不低于50%的奖励,还可在此基础上可自主提高对科技人员的奖励比例。
为了鼓励人才与国际接轨,从经费支持和适当放开因公出国(境)限制两方面,推动高端人才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受邀参加有影响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发表创新成果的高端人才,经认定,给予每年最高3万元经费资助;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的,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出国(境)计划。
为使人才评价专业化,政策中鼓励专业机构参与人才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的评价。同时,是不是人才,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的理念在新政中也得以体现,如,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自主评聘高层次人才。
在职称评审上,不但为技能人才参评打开了天窗,同时为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申报开辟了绿色通道。新政中这样规定:支持企业生产一线业绩突出的技能型人才,破格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指定专门机构免费为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参评职称提供全流程服务。
关注七:来津人才可自主选择落户地点
为吸引、聚集大量人才到津发展,本市对人才落户制度进行改革,全面实施创新举措,在条件放宽、门槛降低的情况下,进一步简化流程,让各类人才齐聚津门,让千里马竞相奔腾。
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对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学历型人才落户,本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资格型人才,可直接落户。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户。对创办符合我市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创业型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对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急需型人才,由企业家自主确定落户条件。
自主选择落户地点:来津人才可自主选择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或所在单位集体户落户。无产权房、无就业单位或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人才,可在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公共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
同时,为服务人才快速落户,本市简化落户经办程序,学历型、资格型、技能型、创业型人才,可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引进人才持申报材料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落户手续。对急需型人才,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名单,董事长签发落户推荐函,经区人才办核准后,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人才本人持认定书,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关注八:允许各区、企事业单位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用自有用地建设人才公寓
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人才能不能留得住,关靠是环境。为确保引进人才在津得到全方位、便利化、精准化服务,“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从引进人才服务事项经办便利化、住房服务多选择、家庭一揽子服务等方面着手,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在住房服务方面,允许各区、企事业单位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人才公寓。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用房不限购。外籍人才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待遇。
在强化服务保障上,对引进顶尖和领军人才的随迁家属,提供精准服务,其父母享受医疗保障转诊关系接续等优先医疗待遇;对随迁配偶,分别由市、区组织部门或人才所在单位,按其本人身份,本着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工作;暂未就业的,连续3年给予每月不低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对随迁子女入园入学,由教育部门按照人才需求和就近方便原则,予以协调安排;外籍子女就读国际学校,连续3年给予每年最高15万元的经费资助。
此外,鼓励举荐人才,对经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海外人才工作站,每年给予15万元经费资助。对聘请的招才引智服务专员,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鼓励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举荐人才,按照引进人才的层次,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资助。
这些一揽子精准服务措施,彻底解决了引进人才,特别是海外人才往返于国内国外,忙于家庭和事业之间,确保了引进人才在津兼顾事业发展和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