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年轻化:三四十岁交代后事 三成老人选择隐瞒
导读:数月前,31岁的陈女士(化名)前往中华遗嘱库深圳登记中心,表达了立遗嘱的意愿。立遗嘱,一向被认为是老年人才会去做的事。
数月前,31岁的陈女士(化名)前往中华遗嘱库深圳登记中心,表达了立遗嘱的意愿。立遗嘱,一向被认为是老年人才会去做的事。但是从深圳两个遗嘱库的接待情况来看,中年群体逐渐开始重视立遗嘱,更有不少是有一定财富积累的高净值人士。
都说深圳的平均年龄只有27岁,加上房价上涨,资产升值,立遗嘱在深圳已经变得年轻化。60-70岁群体已成为立遗嘱的主力军,60岁以下的办理人数也日趋上涨。
案例1
31岁离异女士立遗嘱
想确保儿子继承财产
31岁的陈女士父母均在世,自己也才刚过而立之年,为何会去立遗嘱?带着两岁儿子前去立遗嘱的陈女士,在中华遗嘱库深圳登记中心的案例中并非特例。曾经历过一次失败婚姻的她,因为离异被分割了部分财产,如今只剩下了一套房子及部分存款,“因为婚姻的失败,所以觉得只有孩子可以依靠”。
在经历了离婚的伤痛之后,陈女士称不愿再相信其他人,“我经常要出差,万一以后出了什么意外,我想保障财产能给到儿子,避免被分到前夫那里去。”因为孩子尚幼,陈女士将父母设立为孩子的监护人。
案例2
39岁单身教师立遗嘱
“房产给弟弟”
同为中坚力量的黄女士是一名老师,39岁的她尚处独身状态,名下有一套60多平米的房子。2013年她就接触到遗嘱的概念,彼时就觉得应当去立遗嘱。但直到去年,同事因为父亲去世,需要出具亲子关系证明才能继承遗产,让她意识到早立遗嘱才能掌握财产分配的主动权。
“国外的人都是30多岁就立遗嘱了,我还感觉来晚了呢。”黄女士坦言,自己短期内并没有组建家庭的准备,父母也日渐衰老,即将踏入40岁的她下定了立遗嘱的决心,“我把名下唯一的房产让我弟弟继承”。
案例3
45岁高管立遗嘱
“为了避免财产损失”
中国人多忌讳遗嘱这个话题,但在45岁的高管张先生看来,立遗嘱根本没什么可忌讳的,主要就是为了避免财产损失。
张先生一个企业家朋友三年前因病去世,结果家人需要找来各种证明前往银行,才能把逝者生前的存款取出来。三年过去,家人只找到了40多万元存款。这件事让张先生开始留意到遗嘱的重要性。
更为戏剧化的是,在朋友的家人终于把遗产找齐后,朋友的女儿继承的部分财产在离婚后被丈夫分走了一半,这让张先生更加坚定了立遗嘱的想法,“为了不给家人添麻烦,有必要提前立好遗嘱”。
60岁以下群体立遗嘱比例逐年增高
中华遗嘱库广东分库数据显示,广东省范围内60岁- 70岁立遗嘱人数最多,女性为主,所处置财产大部分为房子,多为独生子女家庭,立遗嘱主要为简化继承手续。
在样本量更大的深圳遗嘱库,年轻化的趋势同样明显。据该遗嘱库项目负责人周思奇表示,深圳遗嘱库自2016年3月成立以来,截至2018年3月20日,已经办理遗嘱登记4172份,其中年龄最大的为97岁,年龄最小的为36岁。年龄在60岁以下的有375人,占比9%;60到70岁的1495人,占比35 .8%;70到80岁的有1345人,占比32.2%;80岁以上957人,占比23%。
深圳本地原住居民1912人,占比45.8%;香港居民793人,占比19%;来深建设者1467人,占比35.2%。从这组数据看,深圳办理遗嘱年轻化趋势相当明显,60周岁以下人员占比9%,这个比例逐年增高。
在中华遗嘱库登记的遗嘱中
处理房产的占99.78%
“跟我讲立遗嘱,是不是想催我死啊?”类似的责问在宣讲立遗嘱观念时,常常能够听到。但近年来,立遗嘱的比率上升速度明显。据深圳遗嘱库统计,运营短短两年时间,该遗嘱库月均咨询量保持30%的增长、遗嘱办理量保持15%的增长;服务对象涵盖深圳户籍居民、来深建设者和港澳居民。
中华遗嘱库深圳登记中心方面数据显示,深圳老人办理遗嘱的比率从2015年的23.07%上升到2017年的46.15%。
立遗嘱的比例不断上升,居民观念变化的同时,也和财产纠纷不断上升有关。家有兄弟姐妹四人的张先生,在父亲去世后一直承担着照顾母亲的责任,并为母亲买下父亲留下的一套房改房居住。但后来张先生的弟弟搬来和母亲同住,表示希望能将房子过户给他,并承诺将照顾母亲。
这一说法成功打动了母亲,就同意将房子过户给了弟弟。在拿到房子之后,弟弟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两个人在生活中已经发生了很多争吵,后来弟弟还扬言让母亲搬出去,说这是他的房子”。
原本只是为了简化日后继承的手续,才提前办理了过户,没想到让自己处于一个被动的局面。作为出资人的张先生看到这一幕,不禁担心起日后自家的财产纠纷,“我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但如果我先走了,房子归谁呢?”张先生坦言,自己和妻子只有一个儿子,如果夫妻俩都不在了,财产自然由儿子继承,但他担心体弱多病的自己先走一步,有可能会丧失主动权,“立遗嘱就是为了把房子直接留给儿子”。
深圳市民政局相关数据显示,深圳市60岁以上户籍人口数将从2015年末的25万人左右增加到2020年末的40万人。早在2016年,全市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总数就已达119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约6.6%,深圳市将进入老龄化社会。
伴随老龄化而来的是遗产继承纠纷的井喷式增长,据统计,深圳约40%的家庭纠纷源自财产分配不均。
中华遗嘱库深圳登记中心方面数据显示,房产仍然是老年人家庭财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中华遗嘱库所登记的遗嘱中,处理房产的比例占到99.78%。这充分说明,目前人们订立遗嘱仍然以处理不动产的继承为主要目的。
从房产数量上看,遗嘱中涉及1套房产的占53 .34%,涉及两套房产的占46.66%。以房屋面积来看,拥有70平米以下房产的占41.25%,拥有70-150平米房产的占52 .47%,150平方米以上的占6.28%。过半人住房面积70-150平方米。
三成老人立遗嘱选择隐瞒
在各地遗嘱登记单位里,都能看到在子女协同下前来咨询遗嘱服务的情景。但还有部分市民,是瞒着家人来立遗嘱的。
52岁的徐先生是去年去咨询立遗嘱服务的,在深圳坐拥数十套房产的他,和妻子育有一个儿子,且孩子已结婚生子。当了爷爷的徐先生,是身边不少朋友羡慕的典范。但十几年前,他的外遇对象为他诞下一名非婚子,一直由他出资抚养,而妻子并不知晓。
年逾50岁的他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状况,就瞒着妻子去立遗嘱。其表示日后一旦离婚,打算把财产全部留给孩子,与配偶无关。“大部分资产都留给大儿子,但是还有小部分要留给非婚子”。
由于资产分配给两个人,就涉及集体遗嘱。徐先生担心过世后,大儿子单方面撕毁遗嘱,中华遗嘱库深圳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徐先生设立这份遗嘱时,特意将遗嘱设定为必须两个继承人同时出现才能提取遗嘱。
中华遗嘱库广东分库相关负责人表示,数据显示,从有立遗嘱的想法,到真正采取行动,大部分老年人至少间隔了5年以上,有21.2%的老年人间隔了10年以上。当问及立遗嘱行动迟缓的原因,部分老年人表示害怕立遗嘱引起矛盾纠纷,晚年不得安宁。
中华遗嘱库深圳登记中心方面数据显示,64.79%老年人在订立遗嘱前会与子女协商,35.21%老年人选择向子女隐瞒立遗嘱的事情。
专家说法
公证遗嘱最具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建议亲自口述
立遗嘱是不是一定就能有效规避继承纠纷呢?还得看遗嘱怎么立。据宝安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张力英表示,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最强的,其次是自书遗嘱,再次是代书遗嘱。但代书遗嘱在实践中常常因为缺乏遗嘱人的签名或者见证人有利害关系等而导致无效。
如果真的要做代书遗嘱,张力英建议,应当让老人正儿八经把遗嘱内容说一遍,由两名见证人在场,形成一个书面的遗嘱内容。“可由立遗嘱人自行口述,名下有哪些遗产、决定如何来分配,由律师记录下这个过程,在审理过程中这种立遗嘱方式具有更高可信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