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H股落地 挂牌公司不摘牌可赴港上市
导读:上周六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
“新三板+H股”正式落地。
上周六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双方欢迎对方市场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公司在本市场申请挂牌/上市。同时,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申请到香港联交所发行股票和上市,将不设前置审查程序及特别条件。
这也就意味着,日后新三板挂牌企业赴港上市不用摘牌,可采用增量发行股份的方式,同时保留新三板挂牌企业和H股上市企业的“身份”,同时享有两地市场的交易、定价及融资服务。挂牌企业申报H股IPO的,在筹划申请发行H股期间须履行信息保密义务,原则上无需申请暂停转让。
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李明表示,这是新三板参与建设富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的有效方式,迈出了新三板走向国际化的第一步。新三板作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坚持自主渐进、互利共赢、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对外开放。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为挂牌公司赴港融资建立了基础性的合作框架,有助于挂牌公司统筹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的资源与优势,拓宽国际视野,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也有助于提升全国股转系统的国际化水平。
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挂牌公司申请发行H股,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要求,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材料、向香港联交所提交申请材料、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香港联交所聆讯情况、刊发招股说明书、完成股票发行和上市及其他对股票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同时,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确保两地投资者享有同等的信息知情权,发行H股的挂牌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文件应当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同步披露。
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申请H股IPO的挂牌企业,其主办券商应当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挂牌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于挂牌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规则要求披露的信息,主办券商应当督导挂牌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同步披露,并对前述披露文件内容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部分挂牌企业积极筹划以实现“新三板+H股”,尤其是一些生物医药科技公司。
东北证券(000686,股吧)研究总监付立春认为,在新三板中,目前最符合、可能也是唯一符合港交所新规则的,就是“没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其他行业新三板企业暂时不能走3+H的绿色通道。从企业数量看,港交所要求“没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最低市值需达到15亿港元。
据测算,满足4月20日收盘市值要求的新三板生物医药科技公司为成大生物、之江生物、欧林生物、原子高科、禾元生物、泽生科技、中钰医疗、嘉禾生物、诺泰生物共9家。其中没有盈利的有欧林生物、禾元生物、泽生科技、中钰医疗、诺泰生物这5家。
付立春指出,新三板与港交所都在谋求改革升级。新三板部分优质企业自发流向A股、港股,也促使新三板提供跨市场绿色通道增值服务。同时,港交所正在力推重大改革,吸引没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已在欧美成熟市场上市的创新型公司在香港主板上市。两者在改革升级的路径上,在生物科技企业方面,方向需求相互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