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提出改革发行上市制度 增强制度包容性
导读:主持人杜雨萌:近日召开的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提出,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同时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本报今日聚焦资本市场发展,针对上述问题特请专家予以解读。
主持人杜雨萌:近日召开的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提出,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同时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本报今日聚焦资本市场发展,针对上述问题特请专家予以解读。
近日,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以服务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导向,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与方法,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等。
就今年监管层对于发行上市制度的表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防范风险以及强调服务实体经济的前提下,今年 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提到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并且增加制度的包容性等内容,这是监管层推进资本市场与时俱进,提高资本市场对新兴业态支持力度的崭新政策姿 态。
目前在《证券法》未完成修改之前,我国IPO制度仍在延续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制度逻辑。对此,刘俊海提出两条建议,包括将公开发行与 上市拆分、稳妥有序推进注册制改革。刘俊海表示,推进发行上市制度改革,必须要与中央关于金融监管大政方针结合起来,进行通盘考虑,还要坚持服务于实体经 济发展,助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一定要避免一级市场带来的风险外溢效应。既要注重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也要强调市场的投资功能。”
刘俊海认为,资本市场的包容性主要体现在对不同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的拟上市公司的接纳程度,这样可以留住更多“互联网+”企业在国内上市,制度设计要有弹性而不僵化,这就要求资本市场制度改革与经济基础变化相对应。
“当前,很多国内企业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科技发展速度可以说是日新月异,但上市发行制度一直未发生变化,这需要反思,需要加快制度设计紧跟实体经济和科 技变化。”刘俊海指出,发行上市制度要立足国情,同时广泛借鉴国外公开发行并上市制度的成功经验,需要提高制度的包容性,如制度设计要能更好地反映生产 力、生产关系与经济基础的新变化。但他也指出,增强市场包容性不是无条件的包容,对于失信违法违规的、脱实向虚的实体商业模式仍需要拒之门外,同时还要严 厉打击。
谈及整个市场层面的包容性,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副会长曹俊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相对独 立和自成体系的问题,从投资理念到交易规则与发展目标所要求的国际化,开放度还有较大差距,未来需要以更加包容的姿态,通过不断的深化改革加大金融开放力 度,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提出中国方案,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