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水渠道争夺,如何辨别商业贿赂和商业竞争
导读:快消品行业是一个激烈竞争的行业,尤其是在酒类,在现实操作中,很多企业也会对其销售业绩出色的终端门店进行奖励,比如奖励一辆汽车,或者大额奖金。如何区分奖励和商业贿赂?
快消品行业是一个激烈竞争的行业,尤其是在酒类,在现实操作中,很多企业也会对其销售业绩出色的终端门店进行奖励,比如奖励一辆汽车,或者大额奖金。如何区分奖励和商业贿赂?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葛惠彪律师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这要看双方提前约定的内容,比如双方是以一个销售数量或金额为约定,达成之后给予奖励,这在商业行为里不能算明确的违法,这是正常的经营活动,如果在约定中含有不允许销售其他的酒,或对其他的酒的摆放有侵蚀性的约定,那就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
但他也坦言,如果碰到双方有些内容是口头约定的,如果双方都保持缄默,那么举证就会变得非常困难。
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律人士表示:“是不是涉嫌商业贿赂,要看费用怎么走?重点就是看账目和发票。”正常情况下,企业给经销商奖励方式有很多,比如有的厂方会给经销商打折,采取年底冲销的方式给予销售商一定的折扣,或者采取买赠的方式,这都属于合法的方式,但因为冲销会导致扣减当年的业绩,所以一般都会采取其他的办法。
上述法律人士告诉记者,通常商业贿赂都是采用不影响企业业绩的情况下,单独以其他名义虚构没有发生的服务事项,然后打到终端的账户上,比如咨询费、广告费等等。“比如你把定价20元的货物以5元的价格便宜卖给别人,那是促销,但如果你以20元价格卖出,并开了20元的发票,然后将15元私下转给对方,那就有问题了。”
事实上,相关公司涉嫌商业贿赂案中,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观点就很具有代表性。
该局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禁止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的行为,其实质是禁止经营者以不正当的利益引诱交易。经营者无论将这种利诱给予交易对方单位或个人,还是给予与交易行为密切相关的其他人,也不论给予或收受这种利益是否入账,只要这种利诱行为以争取交易为目的,且影响了其他竞争者开展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公平竞争,就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禁止的商业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