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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实行“证照分离”改革

来源:南昌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8-11-09 15:38:36 编辑:夕歌

导读:为优化准入服务,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前期试点基础上,江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实行“证照分离”改革。

为优化准入服务,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前期试点基础上,江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实行“证照分离”改革。

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第一批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15项),分别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两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项目包括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不含商标、票据、保密印刷)等。实行优化准入改革的项目包括设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乙种)许可和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等。(记者 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