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你不知道的那些秘密
导读:随着社会诚信体系逐步建立、创业者和投资人教育工作逐步跟进,以及国家政策法规的逐步健全,股权型众筹将迎来更大规模的爆发。
2009年美国Kickstarter平台成立,普通人可以在上面展示自己的创意和想法,投资人可以自愿对其进行资金支持,获得的回报是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从此,众筹在国外兴起。相比主要为电影、音乐、漫画、游戏等创意类项目筹集资金的Kickstarter模式,股权型众筹模式的兴起要晚得多。作为全球第一家股权型众筹平台的Crowdcube,2013年2月1日被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授权。Crowdcube平台使得创业者在创业初期绕开专业天使投资人和风险投资而得到创业资金,它为普通投资者和融资者架起了桥梁,并在短短3年时间内帮助85个项目融资1600多万英镑。
股权型众筹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权。这是企业在基于网络的平台上通过开放式竞价的方式,将股权或类似股权出售给投资者的一个融资手段。它在四种模式中,不确定性和复杂度最高,对投资者、募资者、门户网站都有着较高的风险。通过股权型众筹的形式,把投资人和创业者撮合起来,创业者可以获得创业资金,如果创业成功,投资人就可以获得投资回报。简单来说就是我给你钱,你给我公司股份。
从股权型众筹的担保形式来看,可分为两类:无担保的股权型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型众筹。无担保的股权型众筹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的股权型众筹平台基本上都是无担保模式。有担保的股权型众筹是指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由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有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但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少数众筹项目采用,尚未被普遍接受。
2011年众筹开始进入中国,2013年国内正式诞生第一例股权型众筹。国内第一个做股权众筹的案例是美微淘宝卖股权,消费者可通过淘宝店拍下相应金额会员卡,但这不是一张简单的会员卡,消费者除了能够订阅电子杂志,还可以拥有美微传媒的原始股份100股。通过众筹,美微传媒一共获得1191名众筹股东,总数为68万股,总金额人民币81.6万元。至此,美微传媒两次一共募集资金120.37万元。
虽然说因为有非法集资的嫌疑最后被证监会叫停,但仍然遮盖不住股权众筹的闪光优势。2014年5月份,证监会明确了对于众筹的监管,并出台监管意见稿。众筹在国内处于风口,股权型众筹正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根据《2014年中国众筹模式上半年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4年上半年,中国众筹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1423起,募资总额达18791.07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权型众筹事件430起,募资总额为15563万元人民币。国内的不少创业服务机构都开始搭建线上众筹平台,如创业咖啡馆、创业孵化器以及创投机构,甚至上市公司等各路人马也来加入这场“众筹游戏”。在互联网金融大浪潮下,国内股权型众筹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优势尽显。
首先,股权型众筹融资速度快、门槛低。
对于项目细节完善,可落地性强,且优质的项目一旦发布,很容易得到项目支持者认可,融资效率远高于传统金额渠道。股权型众筹是通过对接创业者与投资人进而将商业方案、创业项目对接资本市场。对于缺乏人脉资源的初期创业者来说,资金永远是一个棘手且头痛的问题。股权型众筹则依托互联网媒介,向全社会征集创业项目,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了相对低门槛的融资渠道。股权型众筹模式为许多初期创业者融到资金,帮助投资人成为了股东。这是传统融资方式很难做到的。
其次,股权型众筹平台提供项目可行性评估报告及项目市场调查报告,投资者对项目的认可与评价就是一份市场调查,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产品将来大范围投放市场后的结果。
第三,项目利于宣传推广。
通过股权型众筹平台进行融资相当于对大众的一次广告,这样不仅扩大了宣传,还增强了项目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竞争力。无论是否融资成功,你的项目都获得了更多的展示,增加了更多潜在的客户甚至是未来的投资合伙人。
最后,股权型众筹模式比传统融资方式更为开放。
众筹模式更加透明、开放,项目支持者能够亲身经历项目完成前的所有流程,增加其对项目的认同感。通过参与股权型众筹投资,投资人一起为项目成为志同道合的合伙人,互利共赢。而且,只要是大家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且一般首次筹资的规模都不会很大,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股权型众筹在我国快速发展过程中,最大的困境就是法律障碍。参与到股权型众筹中的企业和投资者利益尚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这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和隐患,已经引起市场和政府的高度关注。目前,国内的股权型众筹模式尚不成熟,由于政策法律、配套机制的不完备,国内的部分股权型众筹模式在风险控制、平台管理、信息披露、对投融资者的管理方面执行不到位,很容易踩到“擅自发行股票”的非法集资法律红线。
股权型众筹是互联网金融中最早阳光化的业态,从2014年初开始,证监会就已经针对股权众筹进行密集调研。2014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挂出《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于投资人、筹资人、股权型众筹平台的业务范围及权利义务等进行了全面规范的要求。监管办法的出台从很大程度上让股权型众筹的发展从无序走向有序,具有深远意义。这是在国务院要求下,拓展中小微企业最新融资渠道的新举措,也是国务院在11月9日提出“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后,有关部门迈出的重要一步。
国家监管法律法规的出台使股权型众筹逐渐规范化,推动股权型众筹发展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可以预计,股权型众筹市场整体将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据判断,随着社会诚信体系逐步建立、创业者和投资人教育工作逐步跟进,以及国家政策法规的逐步健全,股权型众筹将迎来更大规模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