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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解读证监会《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

来源:众筹金融研究院  发布时间: 2018-04-04 15:12:40 编辑:诚富

导读: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证券期货监管立法工作,持续推动证券期货监管法治化建设,完善证券期货监管法律实施规范体系,证监会于近日印发了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2018年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证券期货监管立法工作,持续推动证券期货监管法治化建设,完善证券期货监管法律实施规范体系,证监会于近日印发了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2018年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其中特别明确指出:“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改革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制定《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

这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改革方向是一致的。

2018年1月3日,“众包众筹众创”再次被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及:“创新体制机制,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探索基础研究众包众筹众创。”

2017年11月,在证监会党委举办的系统会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第一期专题轮训班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也特别指出:“积极探索股权众筹试点。”

以上都透露了官方对于股权众筹十分积极的态度,也表明股权众筹试点指日可待。

杨东教授作为国内最早关注研究众筹的学者之一,提出了众筹金融理论。杨东教授作为证券领域唯一全国性的研究社团证券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股权众筹研究的发展,一直呼吁修改证券法、开展股权众筹试点。2014年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了股权众筹专业委员会,作为该专委会唯一的专家委员,也努力推动股权众筹试点工作的开展。

杨东教授作为全国人大法工委证券法修改课题组成员,从2014年开始也着力于推动证券法的修改,证券法修改的二审稿也成功设立了股权众筹的条款。目前正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推动证券法的修改,进一步明确股权众筹制度。

杨东教授同时也是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目前也致力于从投资者保护角度研究股权众筹试点如何开展。

杨东教授与中关村(6.53 -1.21%,诊股)管委会、贵阳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等地方政府开展了相关的股权众筹研究工作,推动了包括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等在内的地方层面股权众筹试点的研究工作。

杨东教授出版了《艺术品众筹》、《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众筹改变金融》、《赢在众筹》、《互联网金融第三浪:众筹崛起》等专著,发表多篇众筹金融研究论文,发表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的《股权众筹平台的运营模式及风险防范》、《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的《互联网金融视阀下我国股权众筹法律规制的完善》两篇论文引用量分别达336次、211次,位居知网以“股权众筹”为题的研究论文第一及第二。

杨东教授也多次呼吁开启股权众筹试点。

之前部分媒体曾报道称“中国人民大学大数据与监管科技实验室主任杨东透露,……合法的股权众筹ICO即将来到”。此类报道为断章取义,杨东教授并未提出ICO即将合法化,而是强调股权众筹试点正在研究当中,可以籍由区块链等技术发展股权众筹。

杨东教授认为,从结构上来说,证券性质的ICO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具有类似于股权众筹的特点,在重启股权众筹试点的背景下,研究此前ICO出现的乱象,总结监管经验,对于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十分必要。 呼吁各方人士不要受部分不实报道所误导,应更加关注区块链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风险防范,打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