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进入下半场 监管须时刻考虑社会成本
导读:押金危机集中爆发、废弃单车随处可见、继续竞争还是合并?
押金危机集中爆发、废弃单车随处可见、继续竞争还是合并?从2016年共享单车进入公众视野至今,其所展现出来的利与弊愈加分明。一方面,它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难题,低碳环保也不失为一种健身方式。另一方面,它给城市管理带来了诸多难题,车辆乱停乱放侵占出行空间,过量投放催生新型城市垃圾,部分人恶意破坏丢弃,押金监管缺位以致发生危机。
“共享单车”进入下半场,上半场暴露出来问题,将继续考验企业、政府和众多用户。站在消费者和使用者的角度,应该说,广大市民也经历了一个心态上的变化。共享单车一开始出现,颜色靓丽、使用方便,骑上去也很“潮”、回头率很高,总之一切都看上去很美,可是两年之后,可以说许多人对共享单车的态度,由兴奋变成了冷淡,在一部分人那里,甚至变成了失望。共享单车表面上解决了“最后一公里”这个城市通勤的“痛点”,然而却产生了更多的“痛点”,占道就不说了,随着时间推移,最初光鲜的单车车况堪忧,锈迹斑斑,车体邋遢,放在街头无人管理,令人心寒。
最令人失望的,莫过于一哄而上的狂热过后,一部分倒闭品牌押金难退的问题。我一位朋友就告诉我,虽然市场上依旧坚挺的几个大品牌,街头依然随处可见,可是不时传出的倒闭消息,已让她心灰意冷。她现在已经把押金给退掉了,因为“以后如何真不好说”。如果共享单车的不利消息继续,那么类似以上用户的心态变化,很可能影响行业发展。
应该说,像在押金这件事上,本来监管部门可以做得更多,避免用户损失。比如有媒体报道,经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查询显示,早在去年5月份,陷入倒闭漩涡的小蓝单车和酷骑单车,其委托代运营的四川拜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就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但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对此,监管部门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深圳市对于共享单车企业逾期不退押金的行为,拟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但是这些措施,对仍然在营运的企业可能有用,但对于跑路老赖,可以说一点意义没有。
监管总是跑在乱象后面,共享单车也不例外。我觉得共享单车出现的乱象,跟全社会对于互联网时代出现的一些天花乱坠的概念缺乏警惕有关,尤其管理部门对于一些打着“互联网+”和“创新”名号的新事物过于宽容,而对其背后资本运作、抢滩的负面影响估计不足。比如共享单车,打着共享的旗号,实际上就是租车公司。真正的共享,应该是把单车拿出来供大家使用,不收钱。又收钱,又占用公共道路,又不承担城市管理上的后果,把“共享”的名号去掉,现在还有哪个租赁行业可以做到如此“洒脱”,不用承担额外成本呢?只有恢复对共享单车牟利本质的认识,按照普通企业的一般待遇,计算其盈利成本和社会成本,在税务、管理和企业责任方面让其付出相应的成本并承担应尽的责任,才是共享单车发展的可持续之道。
我前几个月到台北旅行,看到街头也有不少类似大陆共享单车的新加坡品牌oBike。台北的朋友告诉我,正是有鉴于大陆出现的共享单车乱象,oBike等车企进入台湾市场时,遭遇了极高的监管门槛。比如投放车辆只能在指定的借还车服务区、每年每辆单车须缴纳台币500元(相当于人民币100元)权利金等,每部车的使用期限也只有短短一年。这让业者大呼难以生存。但假如每部共享单车给社会造成的管理成本就是100元人民币(比如企业无力移除占道车辆,那么政府就需要花钱雇人来做这件事),那么经过核算该是多少,监管部门就应该收多少。否则,部分企业遭淘汰,管理又跟不上,共享单车留下的烂摊子,只会由全社会来承担。只有按照市场运作的正常规律、正常规管流程来要求共享单车企业,把未来的社会成本考虑在内,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下,各种打着新科技、新经济名号的营利企业,管理部门才不至于乱了章法,或者总是跑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