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租公寓火热背后:很大程度上是看中存量物业溢价潜力
导读:近期,长租公寓很火,特别是国务院39号文将培育租赁市场定位为“国策”,上海、广东等地相继发布落实措施,明确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机构租赁,并在土地用途管制上做出重大“让利”,提出可以将在建、建成、库存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房。
近期,长租公寓很火,特别是国务院39号文将培育租赁市场定位为“国策”,上海、广东等地相继发布落实措施,明确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机构租赁,并在土地用途管制上做出重大“让利”,提出可以将在建、建成、库存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房。很多人认为,长租公寓的春天来了。
专业经营租赁业务的长租公寓,攻克了私人“散租”很多“痛点”,如高成本和侵权。据悉,70%以上的租客遇到过“黑中介”、随意涨租甚至驱赶。长租公寓“店大不欺客”,线上运行,成本较低;再如,长租公寓迎合80和90后个性化需求,内饰标准化、风格清新,融入创业和社交元素。
政策扶持力度也很大,如商业用房改为租赁房后,水电气价格按民用标准执行;39号文也提出,给予规模化租赁增值税、个税优惠。目前,大城市“散租”收益率在2%~3%。有研究测算,考虑规模化收益、政策红利和产品溢价后,长租公寓收益率可达6%。
或许并非如此,“散租”事实上免税的情况下,勉强获得2%~3%的收益率。若无法分享地产增值收益,考虑人工、装修、资金成本和回收期(6~8年),加上创业公寓、社群经济只是吸引风投的概念,靠租金收入的长租公寓很难匹敌理财收益,甚至干不过一身轻的“二房东”。
开发商、中介、酒店、创业者对长租公寓趋之若鹜,很大程度上是看中存量物业的溢价潜力。京沪深等大城市明确提出“十三五”用地减量,大城市的地“拿一块、少一块”。未来是资金过剩的时代,与其一售了之,不如长期持有和分享可持续收益。
土地用途管制下,工业和很多商办用地价格低于住宅,产生了用途转换的溢价,如工转居、商转居。过去,楼市没那么热时,工商业带动税收、投资和GDP更显著,各级政府批了大量工商业用地。现在看,居住用地需求更大、更赚钱,但新地没有了,腾挪存量就成了解决之道。
但是,腾挪存量不仅需要缴纳巨额土地出让差价,且要配置生活配套,还要符合区域法定图则。于是,腾挪变得程序冗长、成本高企。现在,政策的口子貌似松动了,如近期广东省发布的文件中,提出可将在建、建成、库存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房,这让市场看到了商机。
商业办公讲究积聚效应,越密集越能创造收益,这就给大城市外围商业办公改造为住宅带来机会。此次,国家和广东省均提出了“商改居(租赁)”,也是对用地供应积弊的认可和纠偏。但是,市场看到的则是商改住后带来的可观溢价,而生活配套、法定图则并非其考虑范畴。
这就是为何近期“类住宅”火爆。因为,大城市宅地拍卖“地王化”,打政策擦边球,以酒店式公寓、办公式公寓、商住房等名目面世的“类住宅”,获得了土地用途转换后的可观溢价,成为各大房企削减脑袋也要挤进去的开发新思路。更甚,主意已打到工业用地上,长租公寓就是载体。
近期,笔者接到投资者或房企咨询,均问及工业厂房是否可改建为长租公寓。别看土地用途管制有时不合理,一旦开了口子,投机就会泛滥。
能将溢价套出来,业主和投资机构的利益诉求是一致的,办法有很多。“以租代售”,表面看是租赁,其实物业已销完;木已成舟,倒逼政府事实上认可;或通过证券化将资金套出来。相对长租,“散租”租金偏低,但这是秩序不规范的对价。秩序规范,租金就要提高。机构租赁需要培育,但长租公寓是一个小众,宜在现有政策下,由市场自发决定是否进入,慎防土地用途管制“松口”被套利。租赁之乱在于监管不到位,监管到位了,高度竞争的“散租”就是一个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