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长重申:内陆核电开工没有任何决策层面的意见
导读:今年春节一过,“内陆核电”话题就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先是“河南四市要建核电站”的消息引发公众关注,后是《国防科工局:发展内陆核电已提上日程》《我国内陆核电厂址基本确定 十三五期间有望开工建设》《我国有能力保障内陆核电站安全》等新闻报道在社会上迅速发酵,成为舆论焦点。
今年春节一过,“内陆核电”话题就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先是“河南四市要建核电站”的消息引发公众关注,后是《国防科工局:发展内陆核电已提上日程》《我国内陆核电厂址基本确定 十三五期间有望开工建设》《我国有能力保障内陆核电站安全》等新闻报道在社会上迅速发酵,成为舆论焦点。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曾就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中国内陆核电何去何从”问题公开表态称,“内陆核电重启没有时间表”,同时表示“现在对于内陆核电有一些争论,我们还在继续论证,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3月5日,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努尔·白克力接受媒体采访时再次重申“我可以负责任地讲,‘十三五’期间,没有内陆核电要开工的任何决策层面的意见。”
努尔·白克力局长的公开表态足见国家能源局在此问题上之审慎。
2015年10月12日,笔者在《中国经济周刊》第39期发表《力主内陆核电重启的专家,能回答这十个关键问题吗?》(以下简称“十问内陆核电”)一文,因为当时很多媒体报道称“31个内陆核电站址完成初审、即将重启”“中国核学会向社会庄严并自豪地承诺:内陆地区建核电可以确保不会污染长江水系和相关水系”,如此等等。鉴于社会公众并不一定了解内陆核电的安全性到底是“怎么论证和确保的”,因此笔者从“核电站如何防御恐怖袭击和人为破坏、所采用安全法规和标准的滞后、核心设备的成熟可靠性、湘鄂赣自然社会条件与欧美迥异、事故下放射性污水和放射性气体的排放控制、高放废物安全处置”等十个方面,提出了不容回避和含糊的十个关键问题,向相关学术权威机构公开求教。因为“内陆核电安全论证”绝不能“纸上谈兵”——只讲“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如何高”,而不讲“如何通过已经工程实践充分验证的、成熟可靠的技术措施来真正实现高标准”。
至今为止,尚未看到这些机构拿出可信可行、可追根溯源的具体技术支撑材料,对这些关键问题公开释疑和科学解答。而在“十问内陆核电”尚未得到令人信服的解答情况下,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有关领导针对内陆核电问题接受媒体采访的一些公开言论颇值商榷:
例如,他告诉媒体说,“内陆核电站并不会污染水源。你到电厂一看有个很大的水塔,它那个水是内部循环使用,它根本不是往长江排,也不会老从长江没完没了地去抽水。”他还表示,“我们的核电技术现在已经是第三代,安全性有了更大的提升,一旦出现核事故会封闭在厂区以内,封闭在反应堆以内,这为核能的发展又上了一把安全锁”。
这听起来实在是“令人振奋”,而且也触及到了原来“十问内陆核电”之中的“污染水源问题”,但仅凭一个结论无法让人信服。因此,笔者在保留原来“十问内陆核电”的基础上再追问两个问题,并公开求教,以及时消除“不必要的担忧”。
1.湘鄂赣等内陆核电站的水源如果不是长江水系,那将是什么水呢?众所周知,内陆核电之所以备受争议,核心问题并不在于“内陆核电站正常运行时的安全要求、排放标准是否和沿海核电站一样达标”,而是一旦发生核泄漏之后,内陆核电的严重后果无法承受:源源不断的核污水沿江而下,必将危及8亿中国人(包括南水北调之后的北方地区)赖以生存的水源,进而会引发土地危机、粮食危机和社会稳定问题等等。我们是否有能力应对这么大范围的危机?
福岛核电站是近在眼前、最生动有力的镜鉴。日本是世界核电强国,也是机器人(22.670, 0.12, 0.53%)等高科技发达的国家,然而至今控制不住核污水源源不断增长。因为核反应堆需要一刻不停地“注水冷却”,早在2014年初福岛核污水就已累积到50多万吨,厂区核污水罐堆满为患,不得不排向大海,所幸福岛核电站地处海边。但现在看来,一个太平洋(5.090, 0.00, 0.00%)似乎也不够稀释这些源源不断的核污水:早就有媒体报道“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已发现福岛核电站的放射性物质、海洋生物变异”等等。为阻止地下水流入厂区,曾被寄予厚望的冻土墙计划在实践中失败,最近启用蝎形机器人调查核反应堆内部情况也失败。事态之棘手正朝着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几年前的“预判”发展:真正搞清反应堆内部情况至少要到2020年以后,而“取出燃料碎屑”这一核心工作至少要到2045年才可能完成,核电站退役则至少要等到2050年以后。
为何情形会如此糟糕?不是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不作为、低效率,而是现阶段全世界在应对核事故后的污染控制上,还有太多的科技空白和无奈。比如,现有的机器人技术无法承受高温、高湿、高辐射的严酷工作环境。尽管日本早已向全世界征求解决方案,但至今无解,未来何时能有,也不得而知。在此之前,除了“不断注水冷却反应堆、无休无止地产生核污水”,别无他法。
当前无论二代还是三代核电技术,都无法100%保证不出核事故。那么“内陆核电安全性有保障”的结论绝不能建立在“核电站不会出事”的乐观臆想之上,不能低估核事故处理的极端复杂性。当然,每个能源行业都有“出事”的可能,之所以对核电站“出事后的应对能力”要特别重视,就是因为核事故的后果实在太大,甚至是超出国界。媒体上常见核电管理部门的某些领导经常拿“核电站出事概率”与“飞机失事、煤矿出事等概率”进行类比,并以低于后者而努力让人们接受“相对安全”的概念。这种类比能否站得住脚,福岛核事故后,日本前首相菅直人对此做了非常好的回答:“不妨将事故发生概率假定为亿分之一,如果这样的概率是指交通事故的话,我们可以说,此交通工具是安全可靠的。但如果是指核电事故的话,很难讲是安全可靠的,因为核电事故一旦发生,后果是毁灭性的,事故风险太高。”因此,只要满足我国内陆地区的能源需求有替代方案可选,各种能源方案下“出事后果”的承受能力必须要纳入综合考量和评估之中。
作为权威部门的负责人,国防科工局有关领导既然说到“有能力保障内陆核电安全、不会污染长江水”,那么,很有必要拿出可信可行的技术支撑材料让大家了解:
● 一旦长江流域的核电站发生核泄漏,涉及到数千万人口、涉及到上下游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应急预案是怎么制定的?如何确保行之有效?因为,类似湘鄂赣这样人口稠密地区的核应急响应,全世界都没有先例可以借鉴,必须依靠“自主创新”,而且要在内陆核电上马前就拿出周密可靠的应急预案,不能等“出了事”再说。
● 福岛核电站的核污水难题并非是“沸水堆”独有,目前还没有已实践验证的可靠技术可以担保压水堆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那么,我国湘鄂赣核电站如果发生了核事故,提供冷却水的水源是什么?如果不是取自长江水系,如何确保巨量冷却水源源不断地供应?如果不是排向长江水系,又是排到哪里去呢?如果是建设一个与长江水系完全隔离的、专为核电站享用的独立水系统(比如“人工罐”“人工湖”“人工河”之类),那么到底能提供多大水量、能接受多少核污水量、怎么应对“一个浩瀚太平洋都难以承受福岛核电站核污水无休无止”的难题呢?这些重大问题都必须有科学数据和成熟可靠技术的支撑,不能凭“核电站永远不会出事”的乐观臆想或科学幻想来“一言以蔽之”。
2.全世界第三代压水堆核电技术尚未得到实践检验,现在就断言“核事故会封闭在厂区以内、封闭在反应堆以内”,为时尚早。所谓第三代压水堆核电技术,一直被宣传为“具有一套较为完整的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后果的工程设施,从而显著提高了机组的安全性”。然而,“实践”才是判定核电安全与否的最重要标准,因为核电技术创新风险很大,“技术先进并不代表更可靠和更安全,必须从若干实验试点开始,经过若干年实践证明后才能推广”,这是国际核电界早已形成的共识。
而目前全世界第三代压水堆核电技术都未建成投产。我国拟议中的湘鄂赣等内陆厂址拟采用的第三代核电技术是西屋AP1000,以AP1000为代表的第三代压水堆核电技术在全世界都未经实践检验,并且在现实中问题和麻烦不断,所以目前就断定“核电技术已经是第三代,安全性有了更大的提升,一旦出现核事故会封闭在厂区以内,封闭在反应堆以内,这为核能的发展又上了一把安全锁”,还为时过早。
鉴于目前全世界的第三代压水堆核电技术在首堆建设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麻烦,我国核电建设切勿急躁冒进,一定要遵循工程建设的科学规律、稳扎稳打,所有新的三代核电技术应“经过至少一年以上的实际运行检验、并把经验反馈到设计修改、重新评估”之后再考虑开工新的核电项目,绝不能把一些重大问题和潜在隐患扩大到产业化发展阶段。更不能拿长江流域、渤海湾等战略敏感地带当作新核电技术的试验地。
正因为“内陆核电是否上马”事关重大,中央对此一直慎之又慎。中央领导每次谈及核电都必然强调“确保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指出,“共抓长江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对一些二选一甚至多选一的‘两难’‘多难’问题,要科学论证,比较优选”。此外,中央领导同志还对核电建设提出了“必须绝对保证安全、绝不允许有任何失误”的要求。这些重要指示都应在“内陆核电研究论证”中贯彻落实,尤其不能把中央对核电“确保安全”的方针要求曲解、异化成“相对安全”“安全性又提高了多少倍、事故概率极小”等等。
对于那些认为“内陆能源需求不断提升,所以内陆核电势在必行”的观点,笔者在《中国经济周刊》(第8期)刚刚发表的《推进“能源革命”需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文中已做出回答:目前我国川滇两省和三北地区每年白白扔掉的清洁电力(弃水、弃风、弃光)已高达1300亿度,相当于18个百万千瓦级核电站(每年大约产生500吨乏燃料)的年发电贡献。当前川滇两省惊人的弃水电力就近送到湘鄂赣等省区,既能大大降低电力成本,又不必去冒长江核泄漏之万劫不复的巨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