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
导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国有企业赢得持续的竞争优势,实现国有企业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和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的改革目标。
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必须建立和健全四大机制。
第一,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机制。职业经理人市场机制是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基础与精髓。在市场经济中,职业经理人应由市场来评价、认证与配置。首先,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国有企业特色职业经理人评价标准体系,制定出台规范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制度,积极开发职业经理人的考核测评技术。职业经理人通过资质评价与认证,得到社会和法律的双重认可,为职业经理人市场的求职者贴上合格标签,为国有企业选择和聘用职业经理人提供比较可靠的依据。其次,要完善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职业经理人上岗与退出机制,建立严格的选拔、聘任与退出制度,实行“公开招聘、民主评议、综合测评、择优录用、评估淘汰”的聘用机制。
第二,规范职业经理人激励考核机制。一方面,建立合理与规范的薪酬体系。职业经理人通过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来提高企业的业绩,从而获得劳动报酬。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体系的关键,需要解决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不平衡问题。笔者调查发现,我国职业经理人的薪酬激励一般采取“工资+奖金”或“年薪制”的短期激励,其中基本工资占年度总薪酬的比例较高,职业经理人薪酬与企业长期业绩、企业经营风险关联度较小。对此,国有企业可在保障基本工资能满足职业经理人日常生活的基础上,增加股票期权、递延奖金等中长期的激励方式和风险收入,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持股机制。其次,薪酬体系还必须严格规范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与业务消费,避免出现隐性薪酬的不合理。另外,还可以建立多元化的薪酬制度,注重声誉激励等精神激励形式。
另一方面,建立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全面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对国有企业的分类考核科学评价体系,切实解决考核中存在的过于重视当期利润、中长期考核激励不足、考核标准“一刀切”等问题,确保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国有企业资产管理部门需要完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考核机制,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考核、短期与中长期考核、考核过程动态监控以及绩效结果与中长期激励挂钩。
第三,建立职业经理人监管机制。职业经理人作为国有资产的代理人行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必须接受外部严格的监管,做到外部约束和内部监督的有机无缝连接。首先,开展立法建设,健全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外部风险管控体系和监督机制。通过建立《职业经理法》和完善《企业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提高监督有效性。其次,建立职业经理人信用体系,建立各方支持的全国统一的职业经理人信息库。根据职业经理人个人的业绩档案、诚信记录,对其信用资产进行评级、审查和评估,从而对其市场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
第四,完善职业经理人责任机制。职业经理人的责任与义务是企业制度、经济法律所规定的,也是从事经营管理所必须承担的。首先,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需要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职业经理人具体的责任与义务。其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当职业经理人出现违反代理行为,并给国有企业造成严重损害时,就要承担对国有企业的赔偿责任。同时,还应当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职业经理人的决策失误责任。
此外,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还需把握几个关键问题。
一是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加快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步伐,建立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规范国有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明晰各自的权责边界,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推进中央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规范董事会,是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条件,也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重要条件。
二是明确政府与市场边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理顺国家两种身份与两种职能,由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国家行政机关职能,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运营国有资本,实现国有资本增值,维护国有资本出资人权益。准确界定国有企业功能,实现分类改革、分类监管,进而明确各类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的身份。
三是培育和规范职业经理人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是推动职业经理人合理流动、市场化配置和规范管理的重要载体,是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落实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同时,加快健全职业经理人协会社团组织,推动职业经理人市场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