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创业失败”折射政策暖心
导读:近日,陕西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用工和社会保障等制度促进就业转型。
近日,陕西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用工和社会保障等制度促进就业转型。《实施意见》规定,自主创业失败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距补贴期满不足1年或超过补贴期限的,可再享受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在高附加值产业创业的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也要给予倾斜。
笔者认为,这彰显政策红利向创业者倾斜,这是鼓励创业,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暖心政策,令人欣喜。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发展之基,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全国各地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千方百计促就业扶创业,实现了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为经济平稳运行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也应该看到这样一个现实:近年来,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呈现星火燎原之势,大学毕业生创业率已达到3%,超过发达国家近一倍。以2017年795万名应届毕业生的总量计算,年创业大学生数量超过20万名。统计显示,毕业半年后自主创业的2013届本科生中,有46.2%的人3年后还在继续自主创业;毕业半年后自主创业的2013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中,有46.8%的人3年后还在继续自主创业。此外有数据指出,即使在浙江等创业环境较好的省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也只有5%左右。
大学生创业难,创业成功率不高,有着诸多的因素。有创业就有失败,善待创业失败,宽容失败有利于推动“双创”。此次陕西省出台的“就业创业新规”规定:自主创业失败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距补贴期满不足1年或超过补贴期限的,可再享受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这是对“创业失败”的政策性扶持,也是鼓励创业的“兴奋剂”。
笔者认为,对失败者抚慰要比对获胜者的赞美更加动人更有意义。当我们在对创业成功者报以掌声的时候,不要忘了那些创业失败者。作为创业者要不怕创业失败,只有做个不怕失败的人,不再鄙视失败也不嘲笑失败,宽容失败也宽容自己,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你才可能去真正地坚持创业。
大学生毕业创业是自己的事,但又不仅仅是自己的事。既是家庭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不仅需要父母的支持,也需要社会的支持与帮助,更需要政府的扶持与关爱。应进一步增强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对创业失败的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同时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进一步拓宽就业创业渠道,特别是引导大学毕业生转变观念,鼓励他们敢于创业大胆创业。做好政策帮扶和兜底工作,要以更加精准的政策引领、服务保障、就业指导、创业扶持,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