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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官方定艺人赴大陆表演注意事项 被讽刷存在感

来源:环球网 发布时间: 2017-01-05 08:54:21 编辑:诚富

导读:台湾艺人近年蜂拥到大陆演出或参加综艺节目,一些人因为被怀疑是“绿色艺人”传出遭封杀的消息。台湾陆委会为此制定“台湾艺人赴中国大陆表演应注意事项”的教战守则,结果被嘲讽为“刷存在感”。

台湾艺人近年蜂拥到大陆演出或参加综艺节目,一些人因为被怀疑是“绿色艺人”传出遭封杀的消息。台湾陆委会为此制定“台湾艺人赴中国大陆表演应注意事项”的教战守则,结果被嘲讽为“刷存在感”。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4日报道,陆委会称,台方艺人赴大陆发展所遭遇的问题,陆委会与主管机关“文化部”一直相当关注,并努力维护其演出权益,希望演艺人员登陆前能深入了解两岸制度与社会差异,因此制定“台湾艺人赴中国大陆表演应注意事项”。陆委会特别提及,大陆会不定时发布具约束力的各项文件如“限娱令”等。

查阅陆委会的脸谱可以看到,陆委会罗列的6点,每个都附有案例说明。它在第一点中称,“中国大陆为防范境外流行文化对人民思维可能产生的影响,对于境外艺人在当地举办演唱会、巡演活动有严格的管制”,审核项目除客观的场地条件、演出曲目、主办能力等,“尚包括参加演出艺人的背景”。第二点是“确定主办单位是否具有举办活动之合法性”,因为大陆规定演出经纪机构要具备两年以上举办演出的经历,曾有台湾艺人接受大陆不具备主办资格的公司邀请登陆演出,最后该公司未付给艺人演出费,事后也找不到该主办单位。三是“确定参与演出的活动安排须经大陆官方许可”,临时的安排或超时演出均不被允许。曾有台湾艺人超时仍坚持要把表演曲目唱完,结果遭大陆主办单位要求停止表演。四是“确定演出场地的合法性”,如果演出场地未经大陆官方批准,无法进行正式宣传,也可能被迫取消或临时转换场地。五是“演出契约中对于相关权利义务应有详尽完整规范”,陆委会举例说,陆方主办单位有时甚至要求艺人额外出席活动。

陆委会在最后一项“应投保相关意外医疗保险”中提到,“由于当地工作人员操作设备不当,造成我艺人身受重伤,之后艺人包机返台就医”。联合新闻网猜测,陆委会应该是指2005年林志玲在大连拍摄广告时意外坠马,当时折断6根肋骨并通过国际救援组织搭乘医疗专机返台。

《联合晚报》4日称,陆委会推出“艺人赴陆教战守则”,是因为“时代力量立委”林昶佐日前在“立法院”质询时声称台湾艺人登陆演出遭到刁难。有台湾网民就此评论称,“在老共的地盘就一切照老共的规矩,很困难吗?”还有网民说,“大陆活动就得遵守大陆法律,狠赚人民币却回台搞‘独立’算什么?”联合新闻网称,两岸各项交流停摆,陆委会主委张小月与相关官员却没有闲下来,还是很努力“找事做,刷存在感”。文章说,两岸关系影响的层面既广且深,陆委会本来应该是个忙碌单位,但蔡英文的陆委会如果忙的都是芝麻绿豆,“小月很忙”对两岸发展恐怕就不是正道。对此,陆委会4日晚辩解称,密切观察中国大陆对台作为是陆委会职责所在,“两岸之间无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