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推出扶贫新政策 免征贫困地区挂牌初费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 2017-03-28 16:56:39 编辑:诚富
导读:3月28日股转系统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证监会扶贫政策,支持贫困地区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减轻贫困地区挂牌公司费用负担,自2017年1月1日起,暂免征收注册在贫困地区挂牌公司的挂牌初费。
3月28日股转系统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证监会扶贫政策,支持贫困地区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减轻贫困地区挂牌公司费用负担,自2017年1月1日起,暂免征收注册在贫困地区挂牌公司的挂牌初费。
证监会此前在《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中提出,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 2000 万元且 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对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企业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挂”政策,减免挂牌初费。
对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企业发行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 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
此前,股转系统曾于2015年4月1日发布公告称,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免征收注册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和新疆5个民族自治地区的挂牌公司挂牌费用(包括挂牌初费和挂牌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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