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片源频频泄露背后: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乏力
导读:立志于打响暑期档第一棒的《悟空传》,在上映前5天已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
立志于打响暑期档第一棒的《悟空传》,在上映前5天已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前期在互联网上可下载观看的影片资源时长1小时58分47秒,和正片2小时3分的时长相差无几,除了动画和声音制作等特效尚未完成,网络版本在故事情节上与公映的正片相比也算完整。
与以往一样,在一片讨伐声和维权声明中,互联网上的片源纷纷被删除,但在某些互联网交互平台和电商平台上,仍然不乏各种低价售卖。
影视剧在播映期间乃至之前就在网络上遭到泄露的事件近年来比比皆是,受访专家认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意识仍有待提升,执法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泄露事件频出
《悟空传》的遭遇,在近年来的影视圈里并非什么新鲜事。
今年早些时候的热播剧《人民的名义》,就在刚刚播出一半之时,片源被全集泄露,网民能以低廉的价格甚至完全免费的方式从网络上获得,并在微博、微信、网盘等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
众所周知,该剧的制作投资超过1亿元,播出方湖南卫视则花了2.2亿元买断该剧5年内的台、网播出权与分销权,PPTV也以近两亿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剧的网络播出权和分销权。
“毫无疑问,如此巨额的投资,肯定是指望着通过播出的广告收入,或者付费会员收入等来获得盈利回报,片源全集泄露,观众大量分流,这种盈利自然会大受损失。”业内人士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说。
正是基于此,电视剧片方后来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今年另一人气电视剧《欢乐颂2》在全国授权卫视及网络平台热播之时,网络上也出现了大量泄露片源,以该剧“全集”“未删减版”“完整版”命名的播放链接和下载地址信息在知名自媒体平台、社交网络媒体、主流搜索引擎、云存储网盘中大范围传播。不幸的是,该剧第一部在播出时也遭遇了泄露。
此前引发收视热潮的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也在尚未播完之时,淘宝、微信、百度网盘上均已出现贩卖版的片源,其中包括还未做后期特效的片源。
时间维度更长一些,许多热播影视剧都没能逃脱泄露的厄运,更早之前的《芈月传》《港囧》《寻龙诀》《余罪》《最好的我们》等……
事实上,影视剧的泄露也并非国内特有的现象,在欧美日韩等国家,影视剧的提前泄露事件也不时发生。
2016年圣诞前夕,知名盗版组织“Hive-CM8”宣布复出,并通过网络提前分享了多部好莱坞大片,包括《爱乐之城》《隐藏人物》等,该组织此前还发布了《八恶人》《史蒂夫-乔布斯》《奎迪》《间谍之桥》等多部热门影片的高清盗版资源。
2014年,《敢死队3》在正式上映之前一个月就被非法发布到网上;索尼出品的5部最新影片遭到黑客入侵后泄露。
2009年,《X战警前传:金刚狼》的初步剪接版本在影片正式完工之前几个星期被泄露。
就连最近播出的最新一季《权利的游戏》,在播出的同日,许多中文网站上已经可以见到铺天盖地的影视资源。
“这么多热播剧没能逃过被盗播的命运,说明是有利益驱动的,盗播者未投入分毫却能轻松获取收益,非法截取版权方的市场利益,这是非常不公平的事情。”长期从事知识产权诉讼业务的北京律师赵虎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盗播行为直接影响正版电视剧的收视率,版权方必然会因为收视率的下降而蒙受损失,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制裁,将直接挫伤原创电视剧的投资、创作热情,危害电视剧市场的发展。
各有各招
频频出现的片源泄露事件自然带来一个疑问:这些影视剧通常是怎么被泄露出去的呢?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一部电影从制作到上映期间,要经过一系列的多道流程,例如,后期制作、特效环节、声音部门等;电视剧则要送有关部门审查、送电视台审片、后期机房制作给制片人导演看样带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导致外泄,当然还有网络黑客攻击获取等途径。
“像《悟空传》这样的特效大片,从制到播的过程中,经手的公司更多,环节也更多,因此安全性受到挑战的风险尤其高。”上述业内人士说。
在这个隐秘的盗播链条中,竞争对手常常也被指为罪魁祸首。据上述业内人士透露,有时候正是制片方或者播出方的竞争对手从中暗箱操作,对影视剧的外泄和传播推波助澜,借以打击版权方。
至于更多人熟知的黑客攻击获取,则是黑客通过技术手段直接从网络上盗取片源,随后上传网络分享,国外的很多影片外泄都是“拜黑客所赐”。《加勒比海盗5》今年上映前期,就传出被盗的消息,黑客向迪士尼公司索要巨额比特币赎金,威胁如果要求得不到满足,将在网络上公开片源。
“你可能想象不到,在后期制作时,不同环节的传输,许多公司仍然会使用网络云盘,现在多数公司会具备警觉意识,通行的做法是使用系统登录获取资源或是在视频资源上进行代码的加密操作。”前述业内人士透露,作为影视公司的重要自保方式之一,加密也并非万无一失,而且有时候会引起黑客的注意。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影视剧片源外泄之外,目前国内有一整套成熟的黑色产业链,通过传播这些盗版资源获利。
细心的话不难发现,目前微信、微博、贴吧等社交平台活跃着大量“影视剧资源代理”,专门低价售卖各类盗版影视剧资源,甚至会推出包月或者包年的套餐吸引受众。 面对受众分流和巨大的票房损失,应对层出不穷的类似事件,影视公司也会采取多种手段来预防片源外泄。
譬如,电视台在播出影视剧时只能得到部分剧集,并不能一次性拿到所有剧集的播出资源。同时,由于一部影视剧通常会需要多个公司的协助完成,比如,声音公司、特效公司、调色公司等,水印成为了重要的保护方式。在编辑视频时,视频资源一般都缀有水印。业内人士表示,有些甚至会标注上资源接收人或发送人的姓名等,以便把关每一个环节。
广电总局电影质检所就与NexGuard公司签署了独家水印保护授权协议,给音视频内容拷贝打上了独一无二的序列号。一旦盗版片源被发现,制片、发行、院线等各方都可以第一时间反馈信息给平台。而通过平台检测,一个小时内,平台就能精确定位盗版内容出自哪家影院的哪一个场次,为片方维权提供鉴定报告。
盗版影视资源并非没有受到过打击,在一系列相关部门的清理行动中,近年来,华为、腾讯、新浪、115、金山、UC网盘等多家公司关停或调整了网盘服务,存储于各大网盘中的大量影视资源被删除,盗版影视片源也因此遭受重击。
为何屡禁难绝
尽管打击盗版侵权的行动从来没有停止过,但事实上类似的行为并未禁绝,对于那些热门影视剧而言,往往也是在网络空间“此消彼长”。
赵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盗播事件发生后,虽然权利方都声称要严格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但近些年的维权实践表明,真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很少,最后多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民事赔偿,赔钱了事。
他认为,此类侵权行为极少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破案情况不理想,二是刑事立案的条件相较民事严格,权利方更愿意选择民事诉讼寻求救济。
司法实践中,寻求民事赔偿通常也不意味着得偿所失,法律虽然规定了侵权人要按实际损失或者侵权违法所得进行赔偿,但这其实不同于有形财产,无形的财产损失难于统计并举证。
“实践过程中,这两方面的举证往往都会以失败而告终,只能由法官根据侵权情节及双方举证情况,在最高法定赔偿额50万元的限度内进行自由裁量,法院自由裁量下来的赔偿额普遍偏低,常被诟病。”赵虎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类似侵权行为屡禁不绝的原因并非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完善,而更多主要是执法层面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乏力。
虽然我们国家知识产权立法时间不长,但实际上成绩不俗,目前中国也加入了多个多边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如《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收取复制其录音制品日内瓦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等,立法规定已经比较完善了。
李顺德说,虽然立法完善,但由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起步较晚,短短三十多年的发展尚未使国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足够成熟,与发达国家上百年的知识产权保护历史尚有距离。
赵虎也感慨大环境下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如果在大街上砸了一排车,大家都知道肯定就是违法甚至犯罪了,但如果看到别人传播盗版,不会有这种意识,经常还会问可以去哪里下载呢?”虽然近年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氛围和意识在逐渐加强,但仍然没有提高到与物权保护的同等程度,这种社会心理非常普遍,甚至有些执法者也是同样的心态。
“加大尊重知识产权的普及宣传和民众教育近年来是世界性的课题,但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在中国这样比较大的国家,发展也并不均衡,不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还存在差距。”李顺德认为,因此要多管齐下,各行各业都应该加强保护意识。
近日,备受网民青睐的A站和B站下架了大量影视视频,引发舆论的广泛关注。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国内提供影视剧下载的网络中很多都存在版权问题,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的强化,今后类似的打击仍会持续,中国的网民将越来越难以获取盗版的影视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