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税率和死亡吏率背后的权力逻辑与理论袈裟
导读:今天民企的痛,实际上是全中国的痛;正如当年中国农民的悲剧,实际上也是全民族的悲剧一样。对别人的悲剧幸灾乐祸或袖手旁观,是一个人低群商的表现。而群商,正是我们这个高智商、高情商的民族最短的脑板。
“死亡税率”和“死亡吏率”背后的权力逻辑与理论袈裟
刘太刚 | 文
作者:刘太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一、捅了马蜂窝的李炜光和“死亡税率”
2016年11月,天津财大李炜光教授基于对全国四个城市民营企业家的调研,抛出了“死亡税率”的说法,引发了企业界的强烈共鸣和财经圈的激烈争论。
李炜光说:“40%,或30%的税负对企业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死亡,或可以叫‘死亡税率’”。因为在我国,除新兴行业以及金融等领域外,大部分企业的利润率都不到10%,30%—40%的税费负担足可以导致大多数东部沿海加工业企业处于困境之中,甚至亏损倒闭。”
李炜光还说:“种下重税主义的因,就等着收经济下跌的果。中国传统社会就是这么个规律,天下本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一个刚刚增长了20多年的新经济体,本不该这么快就进入衰退期的。试想,如果把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降到国际平均水平线上,将会释放出多大的企业活力和经济供给能力呢?这不就是“供给侧改革”的要旨所在吗?”
李炜光死亡税率的说法,加上曹德旺以自己在美国投资办厂的切身经历力陈中国企业的税负比美国重的新闻报道,引发了公众舆论对“死亡税率”与“曹德旺跑了”之间的交叉共鸣,一时间使中国企业的税负问题成为了千夫所指。
针对李教授“死亡税率”的说法,税务主管部门显然不认可。2016年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刊文《“死亡税率”之说严重误导公众》。文章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李万甫认为,“‘30-40%’的‘死亡税率’是‘我国当前经济持续低迷的真实原因’这一结论,严重曲解和低估了导致经济下行压力的深层次原因。”李提出要正确看待我国的宏观税负的水平:
“宏观税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口径,通常结合政府收入构成状况,分为大、中、小口径:大口径宏观税负是指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按照IMF统计口径测算,2012—2015年我国宏观税负接近30%,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42.8%,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33.4%;中口径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和社会保障缴款之和占GDP比重,按照OECD测算口径,2012-2015年我国宏观税负23.4%,而2014年OECD国家平均水平为35.5%;小口径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占GDP比重,2012-2015年我国宏观税负18.5%左右,并逐年下降,按照IMF数据测算,2013年发达国家为25.9%,发展中国家为20.4%。
此外,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税率,世界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126个国家标准税率平均为23.7%,欧盟国家所得税标准税率平均为22.1%,OECD国家平均为24.8%;我国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7%,还有13%、11%和6%的低档税率,实行增值税国家标准税率平均为15.7%,欧盟国家增值税标准税率平均为21.6%。
综上可以看出,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总体上还是比较低的”。
2016年12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头条又转发了新华社题为《理性看待企业税负之争》的文章,该文章汇总了12月22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税负问题专家研讨会的观点:“研讨会上,多位专家指出,‘死亡税率’的说法更多是一种情绪表达,表述也有片面、不严谨之处,争论关键点在于要区分清企业税负和企业总体负担是两个不同概念,不能简单把多要素成本上升导致的企业生存空间艰难,都归罪于企业税负重。”
对于这些有官方背景的学者的批评,李炜光倍觉压力:“反攻来势汹汹。财税背后是政治,所以要是弄清这个问题,面临很大风险,我就是捅了马蜂窝。这个话题是我引起来的,我解释清楚,以后就撤了,什么也不说了。” 李炜光强调,他之所以得出民营企业实际税负接近40%的结论,“主要靠调研,官方数据作为辅助分析。从宏观数据分析,我国宏观税负率约37%,政府税收90%由企业承担,微观企业税负率就很接近这个数据。”
“如果用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中的“总税率”指标来衡量我国企业所承担的税负,2013年—2016年,我国企业总税率分别为68.7%;68.5%;67.8%,68%,这个数据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值得注意的是,在李炜光与国税总局方面的诸学者各说各理、各引各数之后,李克强总理在2107年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关于企业税负的讲话,为双方争论的实质揭开了面纱。总理说:“最近有声音认为企业税负过高,其实仔细掰开来算细账,主要是企业的非税负担过重。企业成本高在哪儿,还不是制度性交易成本太高?”
敏锐的资深财经记者文玉伯对总理的上述讲话做出这样的解读:
“从总理的说法看,国家税务总局的强烈反弹是有其道理的。国家税务总局不愿背“死亡税率”这一超级大黑锅,是因为企业上缴的各种费用,并没交给它,以及整个国税系统。有很多费用是被其他机关、部门、单位、团体等组织收取了,但账却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身上。” 【文玉伯:《“死亡税率”大交锋 税务总局不背锅 总理发话了》】
也就是说,李炜光与国税总局方学者之间貌似非常激烈的争论,实际上只是概念之争——“死亡税率”中的“税”究竟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是名义税负还是实质税负?李炜光从广义的税(负)的概念出发,不管叫作“税”还是叫作费或金等其他什么名称(如五险一金),只要是政府强制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都算作企业税负,从这个实质税负的角度看,“死亡税率”真实存在,这个提法也没错;而税务总局方学者的观点是,从狭义的税的概念出发,从名义税负的角度看,“死亡税率”确实言过其实,造成误导,让人误以为国税总局收税把企业收死了,要为近年的经济困境负责。这个隐含的黑锅确实让国税总局吓破了胆,其强烈反弹也可以理解。
二、助拳的“死亡吏率”和“隐性税负”
其实,早在总理发话之前,很多学者已经看到了“死亡税率”中的概念歧义。对此,李炜光的课题合作者冯兴元研究员在微信公众号上发文,力挺李炜光:《民企背负的不仅是“死亡税率”,还有“死亡利率”与“死亡吏率”》
冯兴元一口气列出了五个口径的宏观税负的计算方法及其数据:
口径1:正常口径的宏观税负,就是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以及国有企业利润加起来除以GDP。2015年我国正常口径宏观税负(口径1)为38.5%。
口径2:就是口径1宏观税负加“三乱”(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收入占GDP的比率,2015年该口径宏观税负至少为40%。
口径3:口径2中“三乱”的计算是保守的小口径估算,没有考虑到地方政府以低补偿标准、不按市场价格标准支付征地费用,其实就是地方政府获得大量与征地有关的隐形收入,可以以保守方式按GDP的2%来估算。加上以后就得到更宽口径的宏观税负(口径3)42%。
口径4:中国2015年的通胀率(以消费者价格指数衡量)为1.4%。通货膨胀等于征税,因此也叫“通货膨胀税”。我国比上述计算更宽口径的宏观税负(口径4)需要进一步考虑通胀率。其计算方法就是把口径3+通胀率,得到43.4%。
口径5:由于目前雾霾问题严重,或者为了迎接大型活动,有关地方关闭工厂、工地或者市场,或者限制开工开业。对于企业来说,其蒙受的损失,至少也算是一种“税费”。这种“税费”可以至少按GDP的1%计算。这样得到宽口径宏观税负(口径5),等于口径4+停工损失率,得到44.4%。
冯兴元还进一步指出:“上述口径还没有考虑这么多年来各地往高虚报GDP增长率所导致的GDP虚增造成的宏观税负计算公式中GDP分母偏高问题。也没有考虑我国2015年一般预算赤字23551亿元(即赤字率达到3.48%),更没有考虑到其它政府负债的净增状况。因此,我们还没有计算口径6,口径7和口径8的宏观税负。”也就是说,按照口径6、口径7、口径7所计算的宏观税负,还要在44.4%的基础上继续加若干个百分点。
冯兴元还指出:“其实,民企的惨景不仅仅限于‘死亡税率’,很多民企还面对着‘死亡利率’,甚至‘死亡吏率’”。前者是指企业无法承受的民间借贷利率,后者是指政府部门对企业的骚扰比率或骚扰程度。
这样,冯兴元就以不同口径计算的宏观税负,清楚地指出了“死亡税率”对“税”的广义界定,力挺“死亡税率”的说法并没有错。
其实,为李炜光助拳的不仅仅是其合作者冯兴元。很多企业家和学者都发声力挺李炜光。肖鸥12月31日在西部新闻网上发文——《中国经济这四个“隐性税负”,比“死亡税率”更致命》,认为“中国经济运转中的大批环节,存在着难以估计的隐性税负。”主要有四项:
1、屋檐税(即政府或公务人员通过吃拿卡要抢从企业获得的经济利益)
2、通胀税(即货币超发导致的通货膨胀)
3、穷人税(即个人所得税以穷人为主要缴税主体的税收结构)
4、分配失衡(中国在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偏低,在行政、建设领域偏高)
肖文的结论是:“对比名义税率,中国经济的四个隐性税负,才是掏空经济动能的致命毒疮。”这样的说法,和总理后来的讲话精神基本一致,也算为国税总局卸下了一个包袱。
三、问题的背后:权力对民财的死亡汲取
在笔者看来,无论是“死亡税率”还是“死亡吏率”,抑或更致命的隐性税负,背后所反映的问题实质在于权力对民财的过度汲取。当这种汲取超出了民间所能承受的限度时,或可称作死亡汲取。
在中国历史上,死亡汲取的例子不仅屡见不鲜,而且是所有专制王朝都逃不脱的宿命。两千五百年前孔子发出的“苛政猛于虎”的感叹,正是历史上这种死亡汲取的可怕后果;而苛捐杂税、横征暴敛、敲骨吸髓等成语,则反映出历史上这种死亡汲取的实现方式。
死亡汲取作为历代专制王朝的宿命,印证了英国人阿克顿勋爵的名言:一切权力都有腐败的倾向,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All 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法国人孟德斯鸠也说过类似的话:“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而死亡汲取正是权力的体制性腐败或系统性腐败的体现,也是权力的体制性滥用或系统性滥用的体现。
虽然死亡汲取历朝有之、史不绝书,但中国历史上后果最严重的死亡汲取却发生在当代,发生在我们身处其中的新中国。
在新中国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1959-1961),尽管因饥饿而死(包括因饥饿病死)的确切人数已难以考证——从饿死1千多万到6千多万的各种说法都有一定依据,但较为折中的说法——3千多万却较受认可,毕竟较为可信的是:河南一个信阳地区饿死的人数就达一百万,四川一个涪陵地区饿死人数则达两百万,且当时“人相食”的说法也被中央所认可。按照南京大屠杀死难者30万的统计方法和统计口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全国饿死人数超过三千万的说法并不夸张。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被冠以“三年自然灾害期间”这样的时代名称,但导致人相食且几千万人饿死的主要原因并不是自然灾害,而是国家对农民的粮食征收和对农村青壮劳动力的政治动员(从农业生产动员到大炼钢铁等政治运动)。因此当时饿死的基本都是农村人口,城镇人口因受国家的粮食保障而鲜有饿死。一份对四川荥经县当事者的访谈记录清楚地揭示出三年自然灾害背后的死亡汲取:
余:当时你们3队、4队两个队合在一起办的食堂,这两个队有饿死人吗?你们食堂死了多少人?这两个队死了多少人?
季:具体数字我不清楚,我早出晚归在上学,只是看到村里的死人太多了。人死的多,他们说是三年自然灾害,没有天灾,主要是人病。那几年荥经风调雨顺。就是58年秋天雨水多一点,我是早出晚归,也晓得一些情况,没饭吃的,是高征购,浮夸风,把粮食都征上去,农民没吃的,饿死人。
余:你家里有人饿死吗?
季:我家6口人,过“粮食关”,饿死了5口。
因为我读高中,学校每月有17斤指标的粮食吃,才没饿死,也,脸肿得像面盆,腿肿得如同象腿,我要是在家也就饿死啰。【余习广:《荥经惨案调查之<一家人惨死的季恩全说荥经惨案>》】
而被访人因读高中在学校吃饭(每月有17斤指标的粮食),虽然也饿得浮肿,但却保住一条命。
被访人说得很清楚:“那几年荥经风调雨顺”,“是高征购,浮夸风,把粮食都征上去,农民没吃的,饿死人。”
被访人所不知道的是,在全国很多地方出现严重饥荒的情况下, 1959年中国向国外(主要向苏联和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出口粮食415.75万吨,粮食出口量达到历史最高。
被访人所在的荥经县属于四川雅安地区,是当时四川饿死人比例最高的县。而且由于极左思想的影响,该县的“自然灾害”比全国其他地方又延长了一年。童梓平、吴阿宁在《大劫难:1959-1962年四川荥经大饥荒纪实》中引用了官方的人口统计数据:
《荥经县志》(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一版)第三篇,第一章,第一节“人口变动”,第112页表格罗列了以下一串数字:
可见,从1958至1962年,在没有战争、瘟疫和明显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该县人口直减54061人,约减少43.7%,这还没把这期间新出生的人刨除在外。
两位作者曾做出过这样的总结:“1959—1962年荥经大饥荒有三个不同于其他地方的特征:一、饿死人比例居全国之冠;二、风调雨顺;三、有大量库存粮食。”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大规模饿死人的事件,其主要原因不是国家的死亡汲取又是什么?
四川本是天府之国,两千多年一直是中国的粮仓,但这三年却成为中国饿死人数量最多的省份。同样,信阳地区本是鱼米之乡,有“北方江南”之称,却成为河南省饿死人数量最多的地区。如果不是国家对粮食和劳动力的过度汲取,又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人间惨剧?
不要以为死亡汲取随着改革开放而被彻底扔进了历史的垃圾箱,它其实并未远去。最近网上流传的一篇关于重庆经济真相的文章,其中的一些数据颇为耐人寻味:
2006年重庆的固定资产投资额2451亿,GDP为3486亿,固定资产占GDP的比值为70%。这算是很正常的水平。到2007年, 某位雄心壮志的人物迁任重庆书记,就在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3161亿,GDP为4111亿,投资额占GDP的比值为77%。这已经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 长。此后重庆就完全陷入了投资依赖之中。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占GDP的比值为79%,2010年就上升到了88%。这大概就是在这位充满话题性的书记治下,重庆实现经济腾飞的真相。
2007年到2010年,4年时间,重庆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从3161亿上升到6934亿,升幅高达119%,而GDP则相应的从4676亿上升到7925亿,升幅也只不过是70%。剧烈上升的投资如同流水一样的花了出去,带来的经济增长,也只不过是尔尔。
2012年,话题书记锒铛入狱,当年度重庆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9380亿,GDP为11459亿,比值为82%。【月冷蛮荒:《垃圾产能之都:重庆的真相》】
在此,该文作者想说的是重庆经济对投资的依赖及重庆经济增长的质量,而我想问的是,这些钱是哪来的?当年的重庆书记锒铛入狱之后,重庆以打黑之名对民营企业进行血腥搜刮的黑幕才逐渐揭开。当时重庆违法建立了 “打黑专户”制度,在相关案件终审前,警方就直接把企业的钱款划扣给政府的“打黑专户”,并由专案组接管企业,造成众多遗留的资产债务处置不知所终。那几年重庆究竟以“打黑”之名搜刮了民企的多少财富?至今仍是个迷。
不要以为这种极端的死亡汲取只存在于特定时期的重庆,浙江的吴英案、湖南的曾成杰案的背后,难道没有一些人借权力之手大秤分金的影子?
当然,直接以害命的手段来汲取民财,只是死亡汲取的一种极端的表现形式。死亡汲取的常规武器还是那些温水煮青蛙式的合法和非法手段。在此,要说一句让税务总局开心的话:在死亡汲取的十八般武器之中,税务系统的征税(即名义税负)应该是最文明的一种,尽管这其中也可能含有不文明的成分。
所以,或许真的如税管方所暗指的那样:别总盯着名义税负,减税解决不了死亡汲取的问题。
四、死亡汲取的理论袈裟:以财政汲取能力为核心的国家能力理论
由于权力具有天然的腐败倾向,在约束不足的情况下,权力对民财的死亡汲取在中国历史上不停地循环播放。为避免这种悲剧,先哲和明君都曾反复告诫后世当权者要自我节制,防范无制约的权力跌入这种死亡汲取的深坑。
一个典型例子是俭德在中国君主德行中的地位。历代明君对俭德的推崇,实际上就想从动因或源头上防范权力对民财的死亡汲取。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儒家先贤在《大学》中的谆谆告诫:“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之所以提这些,是想说明:尽管死亡汲取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处于循环播放模式,但这种行径从来都是拿不到桌面上的失德悖德之举,任何为其辩护或披上道德外衣的做法都会招致人神共愤。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改革开放十多年之后,在即将进入21世纪的时候,权力对民财的死亡汲取居然获得了理论上的支持,悄然披上了金光灿灿的理论袈裟。
这个理论袈裟就是以财政汲取能力为核心的国家能力理论。
1993年,王绍光、胡鞍钢合著的《中国国家能力报告》正式出版,一时间洛阳纸贵,引起了政界、学界及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并对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及央地关系制度的设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国家能力报告》特别强调这样一个观点:
“国家能力包括四种:汲取财政能力、宏观调控能力、合法化能力以及强制能力。其中,国家汲取财政能力是最重要的国家能力……强化国家能力,就是强化国家动员和汲取社会资源的能力。反映国家汲取财政能力的最主要指标:一是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二是中央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前者反映了政府动员汲取的社会资源占总的社会资源的份额,后者反映了中央政府动员汲取的社会资源占总的社会资源的份额。”
把国家汲取财政能力作为国家能力中最重要的能力的观点,实际上就是为权力对民财的死亡汲取提供了理论支持。因为,既然国家汲取财政能力是最重要的国家能力,那么对这种能力无论怎样强化都不为过。而实际上,对国家汲取财政能力的过度强化必然会导致死亡汲取。三年自然灾害中的大饥荒,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为,没有国家对农民粮食的过度征收,就不会有那个年代数千万农民因饥饿而死亡的悲剧。
应该说明的是,《中国国家能力报告》的写作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需求,而且两位作者都是脚踏实地、学品高洁的纯学者,绝非媚权谋利的投机者,在该报告为他们赢得了巨大的学术声誉及体制的高度认可之后,二人至今依旧坚守校园、坚守学术,这一事实已经证明了其学品人格。但对二位作者私德学品及学术成就的认可和敬仰,并不妨碍我对其某些学术观点的质疑和批判。
在笔者看来,国家能力一定要围绕国家的存在价值来构建。偏离国家存在价值的国家能力理论,只会把国家能力引向偏离国家存在价值的方向。因此,国家能力应该是实现国家的存在价值的能力——在现代文明社会,国家能力无疑是保障民众福祉的能力。而《中国国家能力报告》却是这样来定义国家能力:“国家能力是指国家(中央政府)将自己的意志、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 由于国家(中央政府)的意志、目标是由执政者确定的,并不一定完全符合国家的存在价值。这样,该报告对国家能力的界定就完全脱离了国家的存在价值——其在界定国家能力时对国家存在价值只字未提,而是以“国家(中央政府)的意志、目标”取代国家存在价值。正是这种完全脱离国家的存在价值来构建国家能力的价值导向,才导致二位作者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国家汲取财政能力是最重要的国家能力……强化国家能力,就是强化国家动员和汲取社会资源的能力。”
显然,国家汲取财政能力只有在保障民众福祉的前提下才能构成国家能力。如果偏离了保障民众福祉的国家存在价值,财政汲取能力越强,国家能力反而越弱。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正是由于国家汲取财政能力的过于强大,才导致了大饥荒,进而导致国家权威及合法性的急剧滑落,即国家能力的急剧下降。
而《中国国家能力报告》所宣扬的,正是这种脱离国家的存在价值来构建国家能力并把国家财政汲取能力视为最重要的国家能力的理论主张,它在客观上为国家无限强化其财政汲取能力提供了理论支持。而脱离国家的存在价值无限强化国家财政汲取能力的权力逻辑,最终必然会导致死亡汲取的悲剧。
这样的理论,无异于为导致死亡汲取的权力逻辑披上了代表大慈大悲的袈裟。
不剥掉这样的理论袈裟,就无法看透这种权力逻辑背后的死亡汲取,也就无法理解死亡税率、死亡吏率的本质和生成机制。
今天民企的痛,实际上是全中国的痛;正如当年中国农民的悲剧,实际上也是全民族的悲剧一样。对别人的悲剧幸灾乐祸或袖手旁观,是一个人低群商的表现。而群商,正是我们这个高智商、高情商的民族最短的脑板。
我尊重企业家们的在商言商,尊重每一个人自扫门前雪的行为选择,但别忘了,世界是平的,至少一国之内是平的,所有中国人都是拴在同一根血脉之绳上的蚂蚱,一个人的不幸早晚会成为其他人的不幸。正因如此,只有从更广的共同体的视野出发,才能认清死亡税率和死亡吏率的本质和生成机制,才能通过避免一部分人的悲剧来防止所有人的悲剧,而不是把一部分人的悲剧转嫁给另一部分人。
先贤的告诫铿然有声:“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这个义,就是道义,就是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