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听节目审核通则发布:坚持先审后播原则
导读:据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网站消息,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30日发布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通则表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在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方面,将坚持先审后播和审核到位原则。
据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网站消息,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30日发布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通则表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在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方面,将坚持先审后播和审核到位原则。
通则所称网络视听节目包括: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其它网络原创视听节目。
所谓内容审核,是指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在播出网络视听节目前,对拟播出的视听节目作品和用于宣传、介绍作品等目的而制作的图文及视频内容的审核。具体审核要素包括: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和审美导向;情节、画面、台词、歌曲、音效、人物、字幕等。
通则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在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方面,坚持先审后播和审核到位原则。
关于先审后播原则,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建立内容播前审核制度、审核意见留存制度及工作程序,配备与业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审核员,及相应的审看设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播出的网络视听节目必须经过审核员审核认定。
关于审核到位原则,审核员审核节目时应完整审看包括片头片尾在内的全部内容,不得快进和遗漏,每部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应由不少于三人的审核员审核,每期(条)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应由不少于两人的审核员审核。
此外,审核员应客观、公正地提出书面的节目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应明确指出需要修改的问题、是否同意播出,并说明理由。
同时,审核员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文化修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审核员应经过节目内容审核业务培训,考核通过后从事节目内容审核工作。
据悉,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成立于2011年8月19日,是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协会,是我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行业性组织,也是我国互联网领域规模最大的行业协会之一。现有会员单位604家,包括中央电台、国际台、中央电视台等广电播出机构,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等重点新闻网站,搜狐网、腾讯网、网易网、优酷网、爱奇艺等门户网站及视频网站,中影集团、光线传媒等节目内容制作机构、以及中兴、蓝汛等技术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