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可设外商独资旅行社 试点期为三年
导读:9月18日,记者获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获批开展外商独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试点工作,其中,万程(上海)旅行社有限公司获批成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首家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外商独资旅行社。
9月18日,记者获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获批开展外商独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试点工作,其中,万程(上海)旅行社有限公司获批成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首家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外商独资旅行社。
据了解,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注册的外商独资旅行社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第一,旅行社注册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第二,旅行社的外商资本来自于香港、澳门的,同时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满两年的;第三,外商独资旅行社需满足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并在上海连续两年依法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
此外,在操作流程上,上海市旅游局还将对申请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外商独资旅行社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北京商报记者还了解到,上海市旅游局审核外商独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试点旅行社不超过3家。外商独资旅行社申请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获得国家旅游局许可的,按规定换发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新许可证后,试点期为三年。
实际早在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便允许在自贸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此次试点为进一步放开。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出境游利润较高,且外资旅行社最大优势和资源都在海外,一旦开放出境游,这些国际旅行社将对国内企业形成一定冲击。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工作旨在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通过试点工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外商独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经验,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