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支持外资参与辽宁国企混改
导读:4月24日,省长陈求发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辽宁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实施意见》等议题;听取关于“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情况的汇报。
4月24日,省长陈求发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辽宁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实施意见》等议题;听取关于“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情况的汇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切实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会议决定实施《辽宁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会议指出,要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农村环保和青山工程”,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农村、青山五大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要聚焦环境保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用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要以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抓手,严格监管执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动PPP模式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环境治理机制转变完善。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考核追究机制,加强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控,增强环境保护整体合力,确保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会议强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对加快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尤为重要。要以开放为引领放宽外商投资领域,支持外资参与辽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制造业转型升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海外人才在辽创业发展。要努力营造公平宽松的营商环境,确保外商投资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和一致性,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结构优化为导向,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目标,确定招商引资产业主攻方向,进一步提高产业园区对外资项目的承载能力,加强新兴领域吸收外资,积极引进重大项目,努力形成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
会议原则通过了修订后的《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152项省直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将省政府各部门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的检查事项100%纳入清单、100%实行随机抽查。会议指出,省政府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省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要求,依据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各市政府要按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全覆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