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推25举措支持七大新设自贸区 促贸易便利化
导读:4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海关总署日前分别出台了关于支持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措施,对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分别拟定5方面、25条支持措施。
4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海关总署日前分别出台了关于支持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措施,对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分别拟定5方面、25条支持措施。
海关总署指出,本次公布的支持措施涵盖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突出国家赋予7个自贸试验区不同的战略定位。服务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战略”、“西部大开发”等战略部署;服务自贸试验区改革需求以及实施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和海关安全高效监管等方面。
此前,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3月31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第三批自贸区有关情况时曾表示,建设自贸试验区,目的就是形成在全国推广复制的改革经验,同时为全国领域内的开放进行风险测试。
推进“互联网+海关”特色服务
海关总署出台的主要措施有:创新海关监管制度,促进贸易便利化,具体包括优先推进自贸试验区“互联网+海关”特色服务,率先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交流材料,交流材料中称,近年来海关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特别是广州、深圳、黄埔、江门、重庆等海关以“互联网+”理念创新行政执法、优化政务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具体做法包括“统一平台”,即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口岸、门户网站、12360微信公众号等整合为一个平台,基本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减少企业“线下到处跑、线上到处找”的困扰。
其次,则是形成线上、线下整体联动、融合发展,打造线上“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的互联网“一个窗口”;与此同时,线下实行“前台通受通办、后台集约处置”的综合业务办理模式。
此外,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协同办理也是促进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借助互联网推行“多证联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实现企业相关证照跨部门一次办理。
商务部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海关来说,如何为企业服务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促进贸易便利化。此次海关公布的25项措施当中,有一半以上都可以归纳到促进便利化的范畴当中。“便利化的前提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在这方面我们以前也经常提,但客观上还存在差距,因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没有及时跟上。如今,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贸易便利化协定’已经生效,我们应当充分利用好自贸区先行先试的机会,积累经验,弥补不足。”
七大自贸区突出各自战略定位
海关总署此次出台的措施突出了7个自贸试验区不同的战略定位。记者梳理后发现,辽宁、河南、四川、重庆这4个自贸试验区都涉及承接发展航空产业或航空经济,打造现代物流体系的重任。
除此之外,辽宁自贸区还需承担促进东北一体化协同发展的任务;河南自贸试验区针对河南承接优势产业集聚,打造内陆国际物流中心;四川自贸试验区则完善通关服务功能,打造国际开放通道和平台;重庆自贸试验区需要建设渝新欧国际物流大通道,打造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和内陆国际物流枢纽港。
浙江自贸试验区则要求大力发展大宗商品贸易;湖北自贸试验区需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陕西自贸试验区针对陕西自身特点,发展现代农业、高端产业。加强面向“一带一路”的人文交流与国际合作,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光辉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自贸试验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试验田”,同时也是探索中国不同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促进对外开放的一个平台。“第三批自贸区和前两批自贸区相比,增加了地区特色和任务。就是既要完成国家的战略任务,也要完成各个地区的战略任务。尤其是提升内陆经济开放发展的水平。”
记者注意到,3月31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中国(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总体方案》针对7个自贸区分别提出了各自的发展任务和要求。
在白明看来,此次海关总署出台的措施是对国务院印发《总体方案》精神的进一步解读和细化,尤其结合各个自贸区自身产业特点和区位特点,提出相应的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