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开办门槛将降低 业界称将释放较大利好
导读:自今年7月《中医药法》落地后,备受业界关注的“中医诊所备案制”也即将落地。日前,国家卫计委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指出符合资格的个人办中医诊所,只需向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暂行办法》将在12月1日正式实施。
自今年7月《中医药法》落地后,备受业界关注的“中医诊所备案制”也即将落地。日前,国家卫计委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指出符合资格的个人办中医诊所,只需向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暂行办法》将在12月1日正式实施。
对于此政策推行,医疗界方面人士指出中医诊所备案后发展路线可能以“多点执业”为主,而业内人士指出,中医诊所“松绑”后将会对行业带来较大利好。
办中医诊所“门槛”将降低
在即将落地的《暂行办法》推行后,办中医诊所由过去的注册转变为备案。
记者从《办法》中了解到,需要开办中医诊所的,只需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而就申报备案条件方面,个人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另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暂行办法》指出,中医诊所应当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技术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对诊疗行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并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南都记者留意到,过去个人要办中医诊所必须具备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注册,但改为备案制后,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个人也可以备案开诊。
根据与《暂行办法》同期推出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要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只需经两名中医医师推荐并向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考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而这也意味着办中医诊所的个人要求也被“松绑”。
对于《暂行办法》对中医诊所的“松绑”也引来业界关注,业内人士认为,从总体而言《暂行办法》推行对中医诊所发展是有相当大的积极意义,但是在推行的同时,监管方面(如专业人员考核与培训、患者投诉或跨界行医等)具体方面需要更多细则进行完善。
中医诊所或更多为“多点执业点”
《暂行办法》落地实施后,未来受较大影响的将会是公立医疗机构中的中医从业人员,据国家卫计委《2016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去年末全国中医药卫生人员总数达61 .3万人,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48 .2万人,若按《暂行办法》规定,理论上这48 .2万中医师均符合办诊所的资格。
业界认为,在中医诊所备案制后,将有可能造成公立医院大批中医师“出走”,就相关政策对医院方面的影响,南都记者分别致电广州市内部分三甲医院进行采访,不过医院方面回复称“不便评论政策”。
对于中医诊所未来发展,有医生认为多点执业是中医诊所备案后的“爆点”。曾以多点执业形式开办中医工作室的江门市五邑中医医院的副主任医师马常青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目前)依靠医院平台吸引患者还是主流路线,“而中医诊所蓬勃发展的核心在于多点执业”。
对于中医诊所为多点执业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分院中医科副主任医师邓聪此前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也认为,即使备案制放开后,短期内也不会出现医生“出走”开诊所,“离开平台创业未见得会比在医院中更好”。
而广州某公立医院中医科主任则向南都记者表示,未来或通过“合伙”形式去开中医诊所,并在夜晚或周末时间提供简单的推拿、诊疗和开药服务,“但要全心全意去做暂时未作考虑”。
中医机构或迎政策利好
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必须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并提出要“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业界认为,中医诊所放开备案后既符合“提高中医服务能力”需求,也对产业端带来较大促进作用。
中信证券(18.620, -0.24, -1.27%)医药行业分析团队在研报中表示,2014年中医综合医院的门诊费较综合医院平均低15%左右、住院费用较综合医院平均低34.7%,根据国家分级诊疗相关政策,2020年基层中医诊疗量占基层总诊疗量的比例可达30%左右,而这一比例目前预计仅20 %左右,据此推算2020年基层中医市场规模可达1880亿元,市场潜力巨大。
对于近2000亿元的大市场,各个企业也开展相关布局,以广东中医连锁机构固生堂为例,该公司近期D轮融资10.1亿元,同时启动医生单店参股;又以云南圣爱中医馆为例,该机构也在云南、四川等地布局中医馆等机构共计26家,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中医诊所备案政策利好持续“释放”,未来布局中医诊所的机构将获利颇丰。
广州一中医连锁机构市场总监向南都记者表示,在中医诊所备案制之后,对于“创业经验”欠缺的医生而言,通过加盟或以“合伙人”将会是未来开诊所的选择之一,与此同时也可能会促进中医连锁机构线下门店数量激增,“不过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做好医生与机构利润分成是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