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入住率公办养老院迎民资 盘活公办机构资源
导读:随着北京社会老龄化形势愈发严峻,养老机构的床位已成为一种相对稀缺的资源,但与此同时,北京仍然存在一些入住率较低、床位大量空置的公办养老院。
随着北京社会老龄化形势愈发严峻,养老机构的床位已成为一种相对稀缺的资源,但与此同时,北京仍然存在一些入住率较低、床位大量空置的公办养老院。10月30日,北京市老龄办召开发布会披露了《北京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报告(2016年-2017年)》(以下简称《报告》)。根据《报告》,目前北京共有养老机构534家(含在建),包括公办养老机构260家。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进一步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北京的公办养老机构中,至少有160家是基层机构,其中有不少存在入住率较低的现象,部分入住率仅为10%-20%,下一步,本市将对这些机构进行改革,如果需求仍然不足或者服务水平难达要求的,可能会进行合并、关停,或者引入民营资本运营。
“冷清”的基层公办养老机构
根据《报告》,截至去年底,北京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329.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4.1%,比2012年上升3.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净增16.6万人,每天净增450人,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二位。而且北京的老龄人口分布不均衡现象突出,城六区户籍老年人口216.6万,占全市老年人口的65.8%。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丰台区和最低的大兴区,老年人口占比分别为29%、20.3%,相差接近一成。
不断加剧的社会老龄化对北京的养老服务和机构建设形成了更大的挑战。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北京养老机构中共有养老床位12.62万张(含在建),投入运营养老床位11.14万张。根据养老机构运营主体不同,养老机构可划分为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社会办)三类。其中公办公营养老机构180家,床位25953张;公办民营养老机构80家,床位16527张;民办公助(社会办)养老机构274家,床位68942张。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老龄办副主任孙立国介绍,在推行了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运营后,全市214家公办养老机构中已有52.2%实现了公办民营,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由过去的49.6%提升到54.7%,接收入住人数较改革前提高了14.2%。
“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的提升与北京近几年推行的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密切相关。”李红兵表示,然而下一步改革要面临的最大难点就是基层街乡镇敬老院等机构改革,这部分机构在北京公办养老机构中占比较大,但一个机构入住人数不足30人、入住率仅10%-20%的情况却仍然存在。
需求供应倒挂 入住冷热不均
实际上,此前就曾有业内机构发布调查结果显示,北京的养老床位供应和入住需求长期呈现倒挂状态。今年6月,北京市老龄办官网还发布消息称,从北京市社会福利系统管理平台的监测数据看,北京城区养老床位使用率接近七成,东城区、西城区养老机构的入住率在80%以上,而郊区养老机构普遍数量较多,但多数郊区养老机构入住率不高,有的仅一两成。
去年,市民政局福利处也曾发布《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改革情况普查报告(摘要)》(以下简称《普查报告》)指出,北京核心功能区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仅占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的4.9%,而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占比却分别达到了27.5%、41.8%和25.8%。
与此同时,《普查报告》还进一步指出,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却出现从城区向郊区逐渐递减的情况,核心区为95%、拓展区为80.7%、发展区为41.6%、涵养区为33.9%。城六区拥有全市66.2%的老年人口,却只占有全市32%的公办养老床位,远郊区老年人入住需求低且床位大量闲置,如延庆区公办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为19%,顺义区为25%,怀柔区为25.4%。
究其原因,业内普遍认为,客观上,部分公办养老机构主要因为接收对象受限而导致入住率较低。《普查报告》也提出,北京有部分地区尤其是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床位数已远远超过了当地五保集中供养人数,闲置情况严重。然而,同时北京也有不少公办机构管理模式、服务能力与老年人需求不相适应,无法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北京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经营能力参差不齐,能够实现规范化、连锁化运营的仍属少数,在191家提供有效资料的机构中,只有15家有管理经验,占7.85%。”《普查报告》表示。
盘活公办机构资源
对于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长期较低的情况,李红兵表示,如果有地方需求实在不足的,将会考虑关停或合并部分机构,而对于服务能力、管理模式存短板的机构,本市也会推动民资介入运营。
实际上,为盘活公办养老机构资源,9月下旬,市民政局还曾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利用效率,具体措施包括充分利用闲置床位对社会开放。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和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预留床位处于闲置状态时,在建立保障对象优先入住机制,且无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在机构外轮候排队的情况下,统筹闲置床位资源用于接收失能或高龄的本市户籍或子女为本市户籍的外埠社会老年人入住,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政府养老服务资源的公益职能、确保公共资产安全。接收社会老年人入住应落实评估制度,以明确自理能力、护理等级、收费标准等。
而且《通知》也提出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开展高效服务。具体来说,公办公营养老机构要结合自身条件,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实行餐饮、物业、安保、护理等单项服务外包,由运营者转变为监管者,更好地为入住老人提供优质、安全、便利服务。
虽然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北京的公办养老机构将向着更市场化的方向转型,但为确保公办养老机构的规范运营,《通知》还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收费进行了细致规定,比如:原则上公办公营养老机构以押金形式收取的费用不超过1万元,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以押金形式收取的费用不超过3万元,接收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的押金费用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