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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订对众筹业影响怎样

来源:理财周刊 发布时间: 2017-04-06 15:19:52 编辑:诚富

导读:业内人士称,《证券法》修订草案“二读”要来了,历经政策法规上的大起大落,众筹行业的生存处境仍旧扑朔迷离。行业应该怎么办?

业内人士称,《证券法》修订草案“二读”要来了,历经政策法规上的大起大落,众筹行业的生存处境仍旧扑朔迷离。行业应该怎么办?

2017年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注定是充满艰辛。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已经在国内摸爬滚打数年,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更为新生的类型,历经政策法规上的大起大落,其生存处境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不久之前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不见众筹“身影”,相反,高度警惕互联网金融累积风险的政策导向让行业备受打击。众筹在此前连续两年被政府工作报告鼓舞,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众筹却缺席了。

众筹行业难免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没有法律支撑的股权众筹处境艰难

除了政府工作报告,另一个决定众筹尤其是股权众筹生死的法则——《证券法》,也给众筹带来巨大压力。

早在2014年,《证券法》修订就被列入2014年立法工作。2015年4月中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读”审议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请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其中就包含了对股权众筹小额豁免方面的相关设计和考量。

奈何,2015年6月起,股灾的出现,让《证券法》修订“二读”就此搁置。股权众筹规则的出台,与股灾黑天鹅相遇。作为股权众筹领域基本法的《证券法》不出台,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就仅仅只是一个目标甚至是一个口号,永远停留在证监会“正在研究”的阶段,无法落地和铺开。

《证券法》修订“二读”一拖就快两年。在这漫长的冷静期里,股权众筹的日子过得太艰难。

2015年两会,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此举成为行业一支兴奋剂。政策的眷顾让股权众筹发展迎来短暂春天。此后,行业处境急转直下。

先是 2015年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一纸文件,将“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将所有实践中的“股权众筹”划归为政策和操作的禁区。

随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拉开序幕。证监会作为股权众筹监管机构,配合开展股权众筹专项检查,穿透式监管的方式让整个众筹行业都为之紧张起来。

没有明确的操作规范,没有合格投资者设置,没有清晰的监管思路……一时间,众筹行业迎来野蛮生长,而风险也在暗中累积。

众筹家人创咨询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共上线过众筹平台752家,其中正常运营的为532家,下线或转型的为220家。而项目欺诈、平台自融等问题已经在行业里出现泛滥的态势。

《证券法》将“二读”,众筹或成亮点?

政策利好此时传来。

就在日前,有媒体报道,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三届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李曙光近期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证券法修改课题研究。他们表示,4月底《证券法》修订草案将迎来“二读”。按当前进程,“三读”有望安排在今年8月之后,年内新的《证券法》出台的希望很大。

杨东还表示,新版《证券法》修订的亮点包含了推动股权众筹机制建立和小额公开发行的注册豁免。杨东教授将其看成股权众筹的重大利好。

政策法规若能够趋于明朗,对众筹行业来说的确是振奋人心的消息。但基于监管层在2017年释放出高度警惕互联网金融累积风险的重要信号,对众筹的严格监管、防范风险必然也将体现在《证券法》的修法思路和具体法律条款之中。

不仅如此,北京监管部门向各网贷平台下发了一份名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的文件,全文共计8大项148条,被业内成评价为“史上最严”、“抹杀了P2P的特点和投资人的希望”。

在互联网金融严格监管的整体思路下,《证券法》修订能够一反整体态势,为众筹行业提供更多创新和发展空间吗?不好说。众筹行业的前途仍旧扑朔迷离。

与其纠结于政策,不如夯实内功

众筹的概念引入国内后,其新颖的融资模式给一直备受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困扰的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带来了希望。一时间,众筹调动起国人极大的参与兴趣,同时也开始进入政策关注的视野。众筹的价值是不容抹杀的。

众筹家联合创始人陈亮认为,对于众筹行业来说,控制风险应该作为2017年行业的总基调。而控制风险的关键,就是从源头上破解众筹资产荒难题。

陈亮指出,经过前期发展,探索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已经累积了经验,同时也积累了大量风险,这些风险的根源其实是在于没有找到并服务好优质资产。

具体来说,一些人利用众筹模式进行圈钱套现,例如民宿、餐饮等实体场所行业、影视行业等大量劣质资产通过众筹脱手套现;另一些人则将众筹变成左手倒右手的投机买卖,例如一些自融性质的二手车众筹。众筹若把持在这些参与者手中,那将持续抑制众筹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要改变这个状态,众筹行业应真正回归到服务优质资产上来。站在这个角度看,众筹天地可以大有作为,而不是时刻在生存与合规之间举步维艰。

陈亮强调,技术的应用应该成为控制风险的突破口,从这个视角去关注众筹行业的创新发展,政策风险是最小的,社会效应却是最大的。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众筹家人创咨询负责人袁毅曾经在2017年年初指出,过去行业强调引用新技术,但实际上往往只是照搬照抄西方模式,或者停留于舆论层面,鲜有创新,更没有技术上的核心竞争力。但是2017年应该成为金融科技在众筹行业运用的关键之年,这与政策监管并行不悖,同时通过金融科技控制、降低投资风险反而能够为监管层提供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新思路。

众筹家认为,行业如果始终视政策导向如大腿,抱住不放,不仅仅桎梏了自己的发展脚步,还将贻误技术应用于众筹实践的关键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