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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辉:企业家的悲剧多源自企业家精神的缺失

来源:宋清辉 发布时间: 2017-02-20 09:08:07 编辑:诚富

导读:“吴长江的悲剧源自企业家精神的缺失。在创业阶段和在企业做大做强之后,企业的创始人也是需要自我革命的,因为早期的草莽精神,不仅不能够推进企业长远发展,反而会成为企业走向规范治理的一大阻碍。

“吴长江的悲剧源自企业家精神的缺失。在创业阶段和在企业做大做强之后,企业的创始人也是需要自我革命的,因为早期的草莽精神,不仅不能够推进企业长远发展,反而会成为企业走向规范治理的一大阻碍。例如雷士照明上市后,吴长江仍旧任性而为,做出越权对外签订商标授权、任性挪用公款等一系列有违契约精神的事情。”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

尽管深陷囹圄,但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仍然有未了的资本局,其持有的德豪润达股份,合计价值7.8亿元的1.3亿股,在2017年2月14日的网络司法拍卖中首度遭遇流拍。珠海中级法院司法拍卖该股份,目的是为偿还其所欠债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股权流拍后,还会再度重启拍卖。

同时,《中国经营报》记者也进一步从雷士集团处获悉,同样牵涉到上述这1.3亿股的另外一起案件,目前仍在举证阶段。在这起案件中,吴长江主张要将这1.3亿股归还给德豪润达,换回雷士照明股权,借此重新扳局。

曾是一代枭雄的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沦为阶下囚。业内人士认为,吴长江的悲剧,不只为一人之困局,也是一个时代普遍存在的问题。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诸多企业家,无法将自己与付出半生心血的公司分开。即使上市,他们依旧把它视为个人企业,而不是公众公司,无法适应现代新的管理制度。因而,企业家要自身和企业共同成长,也亟须自我变革,向成熟自律的现代企业家转变。

德豪股权首次拍卖流拍

2017年1月6日,德豪润达对外公布称,珠海中级法院决定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股东吴长江持有的公司1.3亿限售股票,以偿还其所欠债务。

原本为雷士照明创始人的吴长江,所持的上述股份,乃通过交换雷士照明股权得来。2012年,在与时任大股东软银赛富的创始合伙人阎焱公开决裂后,吴长江找到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来驰援。当年的12月,吴长江与王冬雷达成交叉持股协议,即王冬雷通过德豪润达买下吴长江持有的雷士照明18.6%股权,辅以二级市场收购股权的方式,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同时德豪润达向吴长江增发股分,让吴长江成为德豪润达的第二大股东。

好景不长,2014年雷士照明爆发的“吴王之争”,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吴长江与王冬雷的纠纷,最终有定论。2016年12月21日,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被广东惠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吴长江入狱后,其身上肩负的巨额债务处置问题,也被提上日程。吴长江所被拍卖的1.3亿股德豪润达股票,主要是为偿还所欠周大福两笔款项。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5月,吴长江分别与周大福旗下两家公司西藏林芝汇福投资有限公司、新世纪策略(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合计借款4.5亿元,并同时以持有的德豪润达股票做质押。

承担此次拍卖的淘宝平台界面显示,2月13日上午10点开拍前,合计有400多万人次在围观,已创下淘宝平台司法拍卖围观人次之最。

与喧嚣的围众相比,拍卖结局则略显凄凉。淘宝平台上显示,该1.3亿股股票被分为两个标的,分别为7222.22万股和5777.78万股,评估价分别为4.33亿元及3.47亿元,每股折合6元。按照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这两个标的,漫长的二十四小时拍卖时间里,自始至终无人竞拍,最终以流拍收场。

在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律师看来,结果在意料之中。“与德豪润达二级市场上的股价对比,这样的拍卖价略高。同时,就算拍卖成功,这些股份2017年6月17日才能获得上市流通。德豪润达未来股价走势如何,尚难以估量。”

其实,精明的投资者觊觎的是后面的“折价”。根据2017年1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中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

“拍卖一结束,就有不少投资者来电问何时会有第二次拍卖。”负责此次拍卖案的珠海中级法院吕书记透露称,该股权还会择日再拍。

如按照折价20%来拍卖,这样的价格无疑吸引力十足,折合下来,每股成本价仅有4.8元。与2月15日德豪润达5.73元收盘价对比,该价格留有16.23%的折价空间。

王冬雷是否接盘引关注

吴长江持有的德豪润达股份要被拍卖,已成注定。自将被拍卖消息传出后,市场就一直在关注,吴长江的“死敌”——王冬雷到底会不会出手接盘呢?

吴长江持有的1.3亿股,占德豪润达总股本的9.31%。作为德豪润达实际控制人的王冬雷与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23.4%。两方持股对比,持股差距不算太大。

“王董事长是否会接盘,话题比较敏感,会影响到股价波动,要遵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原则,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雷士集团品牌中心首席品牌官杜莹华回复记者称。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吴王之争”败下阵的吴长江,仍有想要扳局之心。

2016年8月,吴长江已向惠州惠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王冬雷、德豪润达、雷士照明等,意图是要撤销其与王冬雷于2012年签署的《合作协议》。正是基于该《合作协议》下,吴长江与王冬雷后来才形成了交叉持股合作。吴长江现主张该合同无效,要求王冬雷归还其雷士照明股权,同时其也将德豪润达股权退还给王冬雷。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受理该案件。2016年9月,德豪润达已对该案管辖权提出异议。

德豪润达证券部的相关人员近日回复对记者称,上述这起案件与吴长江持有的德豪润达股权被拍卖一案,之间不存在冲突。

关于这起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记者进一步从杜莹华获悉,仍在举证阶段。

彼时王冬雷选择与吴长江联姻,看重的是雷士照明能与德豪润达在LED业务上形成互补。德豪润达的优势在上游LED芯片和封装上,雷士照明的优势则在下游照明应用以及渠道上。如今“吴王之争”中胜出的王冬雷正在如愿打造他的新雷士集团。

雷士集团内部曾有高层向记者表示过,吴长江一事过后,整个雷士集团经过痛苦的整合。现在整个雷士集团已回到正常经营轨道上。

2016年上半年,雷士照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14万元,盈利水平创下近四年新高。201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有所下滑的德豪润达,业绩也在恢复中。据德豪润达对外发布的年报业绩预告称,预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0.00%至50.00%。“2016年四季度,德豪润达的订单排产排得很满。” 杜莹华表示。

吴长江式悲剧

曾是一代枭雄的吴长江,如今大势已去,想要扳局,机会渺茫。其最终落得深陷囹圄的下场,令人扼腕叹息。凭借超人的直觉、运营的天赋以及过人的胆识,吴长江将雷士照明打造成中国商业照明企业的翘楚。然而,在一手打造的企业中,却屡次被资本驱除。这样的情况在中国民营企业家中极为罕见。

从2005年到2014年,短短9年时间里,吴长江被驱除的次数达到三次。前两次的驱除,吴长江能“死里逃生”。到了第三次时,直接走进铁窗牢狱。

在媒体的描述中,吴长江更像是“草莽英雄”,一面是性情豪放,重情重义;另一面又藐视规则,自视过高。他把自己看作是雷士的国王,即使股权被稀释,控制权旁落,依旧认为自己的地位不可撼动,因此才有了后来的挪用资金、输送关联交易等种种罪名。“吴长江的悲剧源自企业家精神的缺失。在创业阶段和在企业做大做强之后,企业的创始人也是需要自我革命的,因为早期的草莽精神,不仅不能够推进企业长远发展,反而会成为企业走向规范治理的一大阻碍。例如雷士照明上市后,吴长江仍旧任性而为,做出越权对外签订商标授权、任性挪用公款等一系列有违契约精神的事情。”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

吴长江的困境,不仅仅是其个人专有,在其他企业家身上,也找到类似共通性。很多企业家在付出了半生心血后,无法将自己与公司分开。即使上市,他们依旧把它视为个人企业,而不是公众公司,无法适应现代新的管理制度。

如格林柯尔创始人顾雏军,入主白电大鳄科龙后,变相将资产输送给格林柯尔,导致最后锒铛入狱。宋清辉也表示,在企业规模做大之后,特别是登陆资本市场之后,企业家亟须从“草莽英雄”向成熟自律的现代企业家蜕变,否则必然会走入企业发展的“死胡同”,最终害企害己,抱憾终身。原标题:吴长江持德豪润达股份流拍背后:总计1.3亿股对价7.8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