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六大举措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导读: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政府了解到,《关于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支持政策》已于近日印发,其中明确我市将推出六大举措,支持全市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发展,据了解,该政策将延续到2018年。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政府了解到,《关于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支持政策》已于近日印发,其中明确我市将推出六大举措,支持全市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发展,据了解,该政策将延续到2018年。
大力建设众创孵化载体
给予百万级奖补
政策明确,我市将大力鼓励支持利用现有楼宇资源改造建设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对于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孵化面积、项目成果、服务能力、吸纳就业等情况分档次给予30万至300万元奖补,以后每年给予10万至30万元的运营奖补,对于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同样给予相应奖补。
加快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规划布局,依托知名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以及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专业众创空间,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众创孵化机构在西安设立专业孵化器,形成区域板块创业创新聚集区。引进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公司在西安创办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直接将其纳入市级建设计划,重点培育。
重点打造32个商贸集聚区,在做大做强原有23个集聚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9个新的商贸集聚区。打造4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3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5个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20个电子商务示范镇,5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30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营造小微企业成长环境
建立西安创业大学
我市将支持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创建科技服务平台,承担行业共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并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转化。
大力支持小微企业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每件1500元的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给予每件1000元的资助。落实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创业实训,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在全市建成100家创业实训基地。
依托社会力量建立西安创业大学,积极推行创业模块培训、创业案例教学和创业实务训练,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给予一定的建设和运营成本补助。鼓励区域管理部门、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众创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承办全国性和区域性创业大赛、创业活动周、高端论坛、培训讲座等大型活动。鼓励科技企业、众创孵化机构、服务机构及创业者大力开展创业创新活动。
农民工返乡创业
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积极鼓励全市创业项目团队和个人注册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创业团队和个人来西安创办企业,对新注册的创业创新企业可按企业规模、行业领域、注册资金、吸纳就业等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普惠性奖励支持,并引导企业入驻众创孵化机构和园区,对接投资和其他服务。
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院校教育与项目培养、国内培养与国际交流合作相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产学研合作,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则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拓宽投融资渠道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为缓解小微企业创业资金困难等问题,我市将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同时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按新增担保额的0.5%至1.5%给予风险补助;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按10%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深化政银合作模式,设立总额为8000万元的小微企业助贷资金池,进一步扩大“助保贷”等助贷业务规模,将现有工业“园区贷”政策拓展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范围内,解决小微企业信贷抵押难、担保贵的问题。扩大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将西安市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基金规模扩大至3亿元,通过设立若干面向重点领域和特色产业的早期创业投资子基金,形成10亿元基金规模。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降低企业创业成本
政策明确,2017年12月31日前,年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可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所有依法参保缴费的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就业创业工作力度。
简化办事流程
开展企业网上登记业务及试点
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关于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严格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保留的前置审批外,其他一律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
全面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西安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在各个环节和领域的应用。开展企业网上登记业务及试点工作,在全市推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制企业设立网上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