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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版权并非出版业的灵丹妙药

来源:山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17-05-10 13:48:46 编辑:诚富

导读:前些日子,著名作家莫言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其目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的全部作品版权独家授予浙江文艺出版社。至此,中国的文学出版似乎已正式进入独家版权时代。

前些日子,著名作家莫言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其目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的全部作品版权独家授予浙江文艺出版社。至此,中国的文学出版似乎已正式进入独家版权时代。

其实,独家版权作为一种相对成熟的出版模式,早已在许多国家实行,不可否认,此种做法,与出版方当地的图书市场相对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相对完善有很大关系。但在我们国内,一些知名作家的作品重复出版、同质化出版,甚至盗版、侵权现象屡见不鲜,往往是一位作家的某本书卖得好,很快,市场上便会同时出现几家出版社出版的几种不同版本的该书。对此,浙江文艺出版社社长郑重表示:“第一是出版社对作家服务的能力不成熟;第二是出版社经营理念的不成熟。传统的经营理念是经营作品,更成熟的模式则是要从经营作品向经营作家转变;第三是一些作家的观念不成熟。有些作家的授权比较随性,好多是人情,大家都是熟人,面子抹不开。有时也迫不得已,出版社没有做到位,作者只好换一家。”这些话,可谓句句都说到点子上了。

确实,近些年来,出版的混乱状态大家是有目共睹的。相对于偌大的市场来说,好作家毕竟还是少,而在一定的时间内,好作家还能写出优秀作品的,就更是少之又少了。自然而然,出版市场便时常出现多家出版社等“鸡”下“蛋”的情形。就以莫言为例。莫言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后,图书市场立刻出现了到处是读者搜寻莫言作品的情况,以前曾经出版过莫言作品的出版社赶紧找出封存的版来加印,也有些从来就没有出过莫言作品的出版社浑水摸鱼,赶出一批莫言的书去市场销售。对此现象,无论是出版社,还是作家本人,都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无良图书肆意泛滥。

然而,现在,是不是出版社与作家们联合采取独家版权的办法,就可以根治以上乱象?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仍以莫言为例。作为一位在国内享有盛誉的作家,写作几十年来,莫言所出版的著作数十种,不用问,合作过的出版社定不在少数。尽管出版社与作家每次所签的出版合同都有到期时间的限制,但是,就在莫言将其目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的全部作品版权独家授予浙江文艺出版社时,还有没有与其他出版社的合同未到期者?抑或与莫言合作过的出版社,即使出版社合同已经到期,但对于出版社来说,若仍有相当数量的莫言作品库存,那么,继续销售库存图书自然是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的。面对如此情况,又该怎么办?且不说,在那些库存上再做些手脚,就会带来更多的难以解决的问题了。当然,还有最让人们头疼、最让人们憎恶的,那就是:盗版问题。盗版者只顾自己有钱可赚,才不会去理会哪家出版社,或者是否独家版权,这些,都不在盗版者的关注之内。

因此,我们说,独家版权仅仅是出版方与作家合作的诸多方式中的一种,并不是什么灵丹妙药,并不能指望此办法一出台,立刻就会解决多少多少的难题。还是浙江文艺出版社常务副社长曹元勇说得好:“应该说,国内的图书市场也在逐渐规范,比如,卖盗版的场所在减少、盗版市场也在缩小。我常说,买盗版就是帮助一个贼去偷别人的财产……现在许多年轻人有知识产权意识,他们愿意购买正版。从这一点来看,我们还是一代代在成熟和进步的。”话是好话,可是,好话历来都是说给明白人听的,对于一些“装明白”或者压根儿就明白不了的人来说,还是预备些切实可行的有效手段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