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稻香村之争如何划上“休战符”
导读:中秋节临近,南北稻香村之争却再次升级。9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稻香村诉苏州稻香村在电商平台使用“稻香村”标识侵权一案作出裁定,要求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在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
中秋节临近,南北稻香村之争却再次升级。9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稻香村诉苏州稻香村在电商平台使用“稻香村”标识侵权一案作出裁定,要求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在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
马上就到了中秋节,月饼成了当下最畅销的食品,现在也是月饼商家最忙碌的时候,商家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而“南北稻香村”近些年也多次在中秋节期间“战火重燃”,这与争夺庞大而旺盛的月饼市场不无关系。苏稻与北稻都是拥有数百年历史的“老字号”,北稻诉苏稻在电商平台使用“稻香村”标识侵权,苏稻则称自己才是稻香村品牌的真正源头和创立者,是稻香村品牌的在先使用者。但法院几次判决苏稻侵权,要求苏稻停止侵权。
表面来看,这有些类似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红罐包装之争”,而苏稻与北稻也曾进行过合作,这不免让人想到,是否可以像法院裁决“红罐包装之争”,让双方可以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一样,判令像王老吉与加多宝一样,让苏稻与北稻共享“稻香村”标识?
要看到,苏稻申请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与北京稻香村手写体“稻香村”商标极为商标,这已然是侵权行为,并非像王老吉与加多宝一样,都对“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作出贡献。苏稻使用类似北稻已获产权保护及已有较大市场认同度的“稻香村”手写体商标,就可能出现“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况且法院早就判决苏州稻香村侵权,苏稻却不管不顾,还是肆无忌惮地侵权,随着电商的发展,苏稻变本加厉,在电商平台销售带类似北稻商标的月饼等产品,这对北稻品牌形成了实际侵权行为,损害了北稻的合法权益。
虽然苏州稻香村觉得自己委屈,认为自己才是“正宗”,北京稻香村才是“盗版”,才是李鬼,但自己的利益诉求需要通过合法途径去争取,而不能霸王硬上弓,这种行径更像是初次进城的野蛮人不顾红灯在马路上横冲直撞,而不像是一个拥有数百年历史的“老字号”做法。对此,需要法律硬起来,对苏稻侵权行为予以有力的惩治。
而要为南北稻香村之争划上“休战符”,南北稻香村也有必要冷静下来,坐下来好好谈谈,而不能只是隔空互怼,明确双方的权利边界,明确各自的“差别化”使用商标,这样才能真正走出自己的精彩。对于社会来说,企业间也需要多一些公平合理的良性竞争,少一些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的恶性竞争,多一些沟通与互动,少一些针锋相对、使绊子、相互坑害等等,通过非零和博弈,才能求得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才能有利于共同进步,也才有利于经济社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