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陷行贿门曾多次陷入质量门 行业腐败顽疾难治
导读:修正药业不是第一家行贿的企业,也不会是最后一家。多年来,整个医药行业内,商业贿赂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修正药业不是第一家行贿的企业,也不会是最后一家。多年来,整个医药行业内,商业贿赂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随着近几年越来越多贿赂事件的曝光、查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不正之风有所收敛。但组合拳不仅要出,更要狠,这样才能彻底地做到药到病除。
新金融记者 刘畅
修正不正
曾打着“良心药、放心药、管用的药”招牌的修正药业如今再次被刷屏,这一次却是因为不走正道——向官员行贿。
反腐大潮中,蝴蝶效应频现。
最近,吉林省长白朝鲜自治县原县委书记褚来福受贿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媒体公开。而比褚来福更受关注的则是向其行贿的一方,即修正药业集团公司董事长修某。
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11月,修某让公司财务经理冯某将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10万股公司股权办理到褚来福名下。2011年5月,修某再次给予褚来福爱人价值人民币25万元的25万股股权。修某曾证言送给时任县长褚来福股票,目的是“为了方便沟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帮助”。
修正药业官网资料显示,其董事长为修涞贵。早在1995年,修涞贵承包了通化市一家固定资产为20万元、负债400万元的小药厂。仅五年之后,修正药业就在吉林省医药企业综合排序中位居榜首,并从2004年起销售额和利润始终排在中国医药(24.370, 0.84, 3.57%)企业十强。
正是修涞贵的出现,让负债小药厂变成民营药企中响当当的金字招牌。“从这个角度来说,修涞贵把小药厂‘修正’了,并大踏步前进,但他用的方法是不是百分百的正道,没人能百分百打包票。”在国内医药行业浸淫近二十年的业内人士马先生对新金融观察记者表示。行贿的事实似乎已经说明了一些问题。
除此之外,修正药业在历史上也多次陷入质量门。2014年因生产肺宁颗粒的药材部分发生霉变且企业存在编造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被收回涉事厂的GMP证书。最严重的2012年,羚羊感冒胶囊、斯达舒等药品还被卷入毒胶囊漩涡,也使得修正药业成为卫生部“黑名单”上最大的药企。
可以看出,在生产和销售环节,修正药业并没有一直走在正道上。在马先生看来,极少数情况下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和生产人员的“疏忽”有关,有的甚至可能没法避免,“但行贿与否则完全取决于企业自己。”
行业顽疾
在整个医药行业里,有过贿赂行为的绝对不只修正药业一家。根据媒体公开信息显示,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裁判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的共计218份裁判文书中涉及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就有170份,占比接近80%,行贿者则多为医药企业的相关人员,其中不乏药企的董事长、法人等级别的人员。
“在行业里,贿赂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大家心照不宣。”马先生直言。但他也指出,最早的贿赂和现在是不一样的。上世纪90年代初,马先生还是南方某市公立医院的工作人员,他本人就曾经行贿过。“那个时候整个药品市场没放开,是我们医院去贿赂药企的销售人员或者药品经销商,想让他们多给我们点药。”至今他还清楚地记得,为了多拿点药,曾经给某药企销售人员送茅台酒外加现金。
“后来全都市场化了,个人也可以承包药厂,导致1995—2000年期间大量药企出现,但大多都没有实质性的研发技术,产品同质化,药品一下子供大于求,这才开始了药企贿赂医院和医生的事。”他回忆说。
这种形式的贿赂被公众关注,很大程度上始于几年前海外药企葛兰素史克在中国的行贿事件。彼时,葛兰素史克利用贿赂手段导致相关药品的价格不断上涨。“其实,本土药企的贿赂无论从数量还是金额方面也很惊人,只是因为葛兰素史克是药企巨头,名头响,曝光它就能引起关注。”某省会城市三级甲等医院原护理部主任张女士对新金融观察记者表示。
据张女士介绍,一般医院选用哪种药要经过院长、分管院长及药剂科、药师委员会等多个部门的领导共同同意才行。“但实际上,很多东西都是形成共识的,或者说是内定的,有些时候就是走个形式而已。”
而所涉及的贿赂药品,大部分都是辅助药,“通俗地讲,就是可用可不用的药,病人吃多吃少都没有太大关系,所以医生多开一些对病人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当然,不管是辅助药还是主治药,向医院医生行贿都广泛被关注,但在马先生看来,这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更重要的环节,即招标过程中的贿赂。“毕竟药品中标了才有资质进入医院,这其中各省市招标机构的工作人员也有可能受贿。”据马先生判断,修正药业去贿赂当地官员也应该是出于招标方面的考虑。
主动or被迫
表面上看,无论是向医院还是招标机构行贿,都源于药企自己的“主动出击”。从这个角度来说,药企的商业贿赂是可以避免的,只要不去做就不会出现问题。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你不想办法,总有别的企业会想办法,招标的药品品类和数量都是一定的。中标之后,效果类似的产品,医生选择用谁家的药都一样。”马先生说。这种情况下,总要有方法来“吸引”医院,“比起研发性价比更高的药品所付出的代价,行贿自然是一条既简单方便又经济实惠的路。”
马先生认为药企行贿既是为了打开销路、不被对手淘汰的无奈之举,背后更是凸显了药企本身研发能力的缺失。
“想想如果哪家企业能研制出独一无二的甚至是同类同效药品中价格低很多的产品,那竞争力自然大大提高,到时候可能就是医院抢着要。”当然,必须承认,要研发出这种药品“太难了,对资金技术实力更胜一筹的海外药企巨头而言都很难,对大部分本土药企而言就更难了”。所以,在同质化产品大量充斥的市场上,“不走寻常路”也能理解。甚至对一些实力没那么强的药企而言,只有先用这种手段打开销路增加收入,才有资金来投入到新产品的研发中。
这一点在医院工作三十多年的张女士更加熟悉。据她了解,通常医院都会先欠着药企的账款,账期不确定。“有的时候,谁家的回扣多可能账期就会短一些,作为药企肯定都想早回款,让资金尽快流动起来好投入生产研发。”张女士说。
而从另一端医生的角度而言,虽然收受贿赂不合规,但必须承认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医生的薪酬水平整体不高。“过去有的地方挂个专家号也就20块,普通号更便宜,医生最大的价值体现在诊断和治疗上,但这两项费用相对偏低。”第三方医药服务平台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对新金融观察记者表示。
“可以这么说,药企方面是被迫地主动,这种情况下部分医生也就顺水推舟养肥了自己的腰包。”马先生说。
整治要狠
其实,我国针对医药领域贿赂问题一直在不间断地采取相关措施,但整体效果并不是特别理想。公开信息显示,从2006年开始,行业贿赂问题日益加剧,国内进行了第一轮的整顿,“当时有一些成效。”马先生回忆。之后到2010年左右,贿赂行为再次反弹,又有了第二轮的整顿。总的来说,“治理一下好一阵,等各方面都松了就又回去了,还是不够狠,力度不够大。”
以医药贿赂中的众矢之的医药代表为例,原本医药代表的本职工作应该是帮助医院医生了解药品的性能、功用,并通过医院用药的情况总结一些临床症状加以改善,但现实中他们很多都沦为了送钱的机器。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业内普遍认为这已经是迄今为止针对医药代表最严厉的政策了,但细究起来,“失信行为计入个人信用记录这种惩罚无关痛痒,起码目前是这样。”一位长期关注医改的业内人士对新金融观察记者表示。
而在史立臣看来,这更像是由医药代表来替药企背锅,毕竟医药代表行贿的钱财都来自相关企业。
对相关涉事企业的惩罚,也一直被诟病“太轻了”。和被纳入“黑名单”、被减分等相比,罚款应该是与企业经济利益有最直接关系的了。但实际上,“企业从(贿赂)中谋取的利益远远大于被惩罚的损失。”史立臣曾公开表示。
前述业内人士还透露,有的企业甚至每个月都去相关部门交罚款,“交完了一切继续,它根本没把这点钱放在眼里,那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除此之外,对受贿方相关人员的惩罚也还不够。据史立臣介绍,某些国家医生一旦涉及受贿,将被永久取消从医资格。即使在国内的民营医院,医生也很少敢受贿。“民营医院的药价都很透明,院长希望药价越低越好,如果给回扣就证明价格上是有空间的,所以在很多民营医院,发现医生有这种行为直接开除。”他说。但目前,我国公立医院对于受贿医生的处罚远未触碰到他们的痛处。
所以,在前述业内人士看来,要想根除医药行业的贿赂行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现在的情况是方方面面的政策不少,但有的力度不够,有的落实不到位。当然这也需要一个过程,希望未来会更好吧。”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