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零售业:“自营”才是商业之本
导读:寄生性联营垄断乱收费、扣点提成(综合租费占联营企业名义营业收入10%以上),毁坏了零售企业规模化、竞争性集中采购定价机制优势,致使流通成本长期虚高,至少比零售业普遍自营高出10%-20%,并转嫁传递到最终销售价格。
●寄生性联营垄断乱收费、扣点提成(综合租费占联营企业名义营业收入10%以上),毁坏了零售企业规模化、竞争性集中采购定价机制优势,致使流通成本长期虚高,至少比零售业普遍自营高出10%-20%,并转嫁传递到最终销售价格。
●商贸流通业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之间、实体店与网店之间现有的矛盾冲突只是表象,经过相互磨合、相互适应完全可以达到融合发展,实现双赢、共赢。在“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中,自营要在回归中创新,在创新中回归,二者融合发展前景广阔。
●要充分发挥以自营为基础的商业影响力,抓住战略机遇期,以跨国零售企业为引领,以互联网为先导,扩大中国在海外的商业存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努力绘制以我为主的国际分工、商业版图,促成与我大国地位相称的国内贸易新体系和世界服务贸易新格局。
从古至今,做买卖一要有本钱,二要有本事。凭自己的本钱和抗风险的本事做买卖历来是商人的基本功、必修课。万变不离其宗,互联网时代风云变幻再热闹,也改变不了这一商业铁律。然而长期以来,中国“不做商业作物业”,使实体零售商业主次颠倒、乱象丛生。2016年11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汲取了商贸流通业的经验教训,总结了互联网时代企业探索的新成果,指出了“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促进实体零售转型”的创新方向。
零售企业“不做买卖”
长期缺课后果严重
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东西怎样买、怎样卖”绝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是事关全局的要紧事。零售企业“自营”历来是商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从悠久历史文化传承下来的一门大学问。它是指零售企业“自己做买卖”,以自有资金(俗称“本钱”)承担风险、买断式经营为主要特征的商业活动,包括自有买手、自有品牌,商品采购、销售和储存等等。在自营之外还有所谓“联营”,是指零售企业“自己不做买卖”,仅仅凭借引厂进店、出租柜台、按销售额抽取提成并收取租金、进场费的经营活动。
零售企业不做买卖,普遍寄生式联营是新旧体制变革中派生滋长的“毒瘤”。在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与统购统销、供不应求、短缺经济、票证实物分配相对应,我国曾长期普遍实行国有商业一统天下的零售企业垄断型自营、短缺型自营。而在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向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转轨阶段,国有商业和民营企业都没有来得及适应市场供求状态的急剧转变,没有学会买方市场下怎样做好买卖,做好竞争、过剩大环境下的自营,便在匆忙慌乱中“自废武功”,基本放弃了自营。
目前,零售业发展粗放有余、内涵不足,流通费用虚高,活跃与混乱并存。其中,最突出、最严重的致命缺陷就是徒有虚名、普遍“不做商业做物业”,除少数生鲜超市业态以外,零售业做买卖、集中采购销售的占比断崖式下跌,自有商业资本几乎归零,直接来自“做买卖”的业务收入平均不足5%,绝大多数企业全部依赖出租柜台、扣点提成、收取场租费的寄生式生存方式,蜕变为典型的食利者。国外零售业同行买断自营的业务收入平均所占比重50%左右,因业态不同,最高可达80%以上,最低也在20%-30%。我国商业“做买卖”天经地义的基本功、必修课已被荒废。
原本只是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性、临时性的所谓“联营”,却被既得利益长期固化了。食利型、寄生性零售企业迅速成为商贸流通业中的主体,并且不愿再信守“万变不离其宗”的商业宗旨,不愿再向自营商回归。
自营化解风险、遏制成本,联营放大风险、虚高成本。凭借强大的市场信息分析掌控能力和规模化竞争性订单影响力,零售业集中体现着市场配置稀缺资源的决定作用,拥有化解巨大商业风险,促进经济活跃与繁荣,引领生产与消费,优化经济流程与结构等强大功能。但是,这一切都是以零售企业必须“亲自”做买卖为前提的。而联营 “自废武功”,势必造成严重后果。第一,零售业成长受阻。零售商与供应商的矛盾激化,商业人才流失,买手队伍解体,整个零售业微观基础被系统性破坏,国内大型实体零售企业成长受阻、长期徘徊,国际化零售集团空缺。第二,自主品牌缺失。实体经济血脉淤塞、流程阻滞,规模化集中采购和竞价优势弱化,流通半径缩小、供应链残缺碎片化,自主品牌缺失。第三,割裂市场。连年的出口下挫,大额订单产品需要在国内找销路,而外向型制造商和出口商在国内基本找不到实力雄厚、大规模兜底采购的自营零售商,加工贸易企业因内销渠道阻塞而陷入绝境。
寄生性联营垄断乱收费、扣点提成(综合租费占联营企业名义营业收入10%以上),毁坏了零售企业规模化、竞争性集中采购定价机制优势,致使流通成本长期虚高,至少比零售业普遍自营高出10%-20%,并转嫁传递到最终销售价格。而国内外收入、商品价格形成“里外里”的“剪刀差”,势必把国内商品和购买力驱赶到国外。
全面放弃自营、片面追求联营是中国零售业从一开始就误入歧途、陷入困境的直接原因,这一历史性错误,危害极大,后果严重。未曾经历过发达国家商品过剩型买方市场、竞争性自营环境的锻造历练,没有与时俱进、抓住机遇掌握真正意义上的自营本领,是中国商业先天不足、弊端丛生、蒙受重大损失的根本原因。中国零售商自营的必修课,迟早要补上。
每个产业都有独到的特征定义,犹如制造业进程一样。无论工业1.0、2.0、3.0还是4.0,无论产业之间怎样融合,制造业总要亲自“造东西”不会变,商业总要亲自“卖东西”不会变,农业总要亲自“种养殖东西”不会变。德国制造4.0、中国制造2025、美国回归实体制造业等动向都说明,再怎么转型升级,互联网、服务业再怎样发达,也不可能喧宾夺主、反客为主,不会改变制造业的产业本质。同样道理,振兴零售企业自营才是真改革、真发展。自营率逐步提高才是深化改革、打破联营既得利益藩篱的第一评价标准。
互联网时代零售企业自营
要全面振兴、创新发展
1、官产学研要形成新共识。率先优化流通业内部结构,大力振兴零售企业自营,遏制蔓延的联营,是新时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润滑剂和助推器,对降本增效、服务大局十分必要、极为有利。因此,在新时期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精神推动实体零售自营化,与网络零售二者融合生成新型市场主体。可以说,无论何种商业业态,各种形式的自营总要有人来做,风险总要有企业承担,不可再虚置。在此基础上,实体零售与网络零售融合生成新型市场主体,应是新时期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是十三五时期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新方向。为此,相关政策要理直气壮,因势利导,大力鼓励自营,严格限制联营。政策发力要“层次高、少而精、落地准、见效快”。对相关部门要按照意见精神纳入考评,同时要更好发挥商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2、积极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大自营商”。互联网并没有改变企业自营的商业本性,也不可能消灭中间环节,因为它自己就是为所有交易当事人提供无限便利,被人们称作“平台”的最大的“中间环节”。没有免费的午餐,在收取费用上,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没有含糊过,从不肯把自己的好处“虚拟”掉,因而更不可能虚拟、消灭掉实体零售,只是改变了商贸流通业的存在形式。商贸流通业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之间、实体店与网店之间现有的矛盾冲突只是表象,经过相互磨合、相互适应完全可以达到融合发展,实现双赢、共赢。在“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中,自营要在回归中创新,在创新中回归,二者融合发展前景广阔。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既然能够把许多不可能变成可能、变成现实,那么也一定能把化解零售企业自营风险中曾经的不可能变成可能、变成现实,实现精准化、数字化、规模化、定制化。为此,需要建立互联网时代的零售企业自营新思维、新概念、新行动。这也再次表明,自营是商业之本。
3、“互联网+”要加在点子上、加在要害处。针对弊端丛生的普遍联营,目前最值得探索的是在互联网时代,如何适应新形势,借助“互联网+”在实体零售和网上零售融合的前提下,稳步提高新型零售主体企业的自营比例,增强核心竞争力。指导意见中所说的“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指的首先就是线上自营和线下自营融合而成的新型自营企业,而不是线上联营和线下联营融合而成的泡沫企业。要围绕“互联网+自营”这一核心基础,强化落实指导意见的具体部署。目前,在零售业,“互联网+”普遍“炒作”、“跑题”,偏离了、背离了零售业自营创新这个核心主题,所谓线上线下融合协同发展,网店和实体店大都停留在互联网+的技术侧面、技巧层面,而有意无意忽略了如何借助互联网+回归实现商企本质、商业本职、商人本分,如何切实补好买方市场条件下做好做深做透零售企业自营这一基本功、必修课。
4、寻找过渡办法,促进自有资本的再积累和再集聚。为保持自主经商的本色、特色,尽快终结“千店一面”的窘境,零售企业就不仅要做好服务,更要做好自己的主营业务,在现阶段逐步形成“自营业务为主、提供服务为辅”,也即自营为主,联营为辅的新格局,努力使两者保持适当比例,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主要包括,增强自有资金实力和主营业务的能力,重建买手队伍,逐年提高大额采购销售、买断经营的比重,“十三五”期末的平均占比达到40%--50%,增强零售商承担风险的能力和责任。这是零售业做大做强的核心指标,是“走出去”的重要基础,也是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能的必由之路。零售业各业态在总体上都要回归自营为主联营为辅的道路,即使是购物中心的所有者、主办方,也要开辟一块自营业务当作压舱石,作为自留地。
5、围绕增强自营能力设计相应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政策安排要向鼓励自营、遏制联营倾斜,优先落实针对自营商的减负降费政策。建立跟踪监测机构,摸清自营家底、存在问题和实际进展,强化企业自营的真相调查和统计核算,专项单列、清晰醒目,不可再避实就虚、含糊其辞。本次指导意见“强化政策支持”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等的各项条款应当切实落地。
6、瞄准互联网时代的国际前沿,实行“两步走”战略。有企业担当才有大国担当。夯实自营的微观基础,不仅有近期意义,更是着眼于国家战略、长远考虑。商业企业要瞄准互联网时代的国际前沿,实行“两步走”战略。第一步,市场化整合国内自营为主的商业资源,顺势走出片面联营的歧路死路,回归正路,夯实以自营为基础、有担当的国内商业新格局。第二步,学习并超越国外零售业巨头,与其把商品卖到世界各地,不如把商店开遍世界各地。“不仅卖好果子,更要栽好果树”,既赚商品的钱,更赚增值服务的钱。要充分发挥以自营为基础的商业影响力,抓住战略机遇期,以跨国零售企业为引领,以互联网为先导,扩大中国在海外的商业存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努力绘制以我为主的国际分工、商业版图,促成与我大国地位相称的国内贸易新体系和世界服务贸易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