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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留学回省创业可获10万资助

来源:哈尔滨日报  发布时间: 2016-12-26 14:47:38 编辑:诚富

导读:记者从黑龙江省人社厅获悉,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即将开始申报。据悉,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类别分为创业类和启动类,其中创业类资助金额10万元,启动类资助金额5万元。

记者从黑龙江省人社厅获悉,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即将开始申报。据悉,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类别分为创业类和启动类,其中创业类资助金额10万元,启动类资助金额5万元。

创业类资助重点围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资助符合黑龙江省发展战略、创办的企业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启动类资助主要围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资助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市场开发、应用决策研究等工作,能够促进黑龙江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术提高、社会发展的留学回国人员。

申请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要求: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不含中外联合办学)的人员;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创业类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应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实际经营人,具有较强产品研发能力及成果转化潜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同时,创业项目符合黑龙江省产业发展战略,市场预期前景良好。申报启动类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工作不超过5年,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高等院校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各单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请和执行时间应在申请者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有效期内。申报程序及要求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