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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年财税重点:支持科创中心建设

来源:中国上海 发布时间: 2016-02-18 16:21:25 编辑:夕歌

导读:上海市财政局局长宋依佳表示,今年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重点工作之一是围绕促进创新发展,聚焦支持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现代新型产业体系建设。

2月1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财税工作会议,公布了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05亿元,比2015年增长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62亿元,增长7.6%。

此外,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128.7亿元,下降7.9%;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118.5亿元,下降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5.3亿元,下降22.7%;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7.6亿元,增长44.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28.9亿元,增长7.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076.6亿元,增长8%。

上海市财政局局长宋依佳表示,今年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重点工作之一是围绕促进创新发展,聚焦支持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现代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具体举措有:落实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聚焦支持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转化平台、科研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创新集聚区建设;支持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大对基础研究和科研人才、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投入;支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在继续增加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信息化发展等财政专项资金的同时,安排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基金,促进“四新”经济发展;扩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规模,支持加快淘汰“三高一低”落后、过剩产能;结合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减税降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并将原由行政审批部门组织实施但实际由行政审批申请人付费的50项评估评审费用统一调整为由公共财政承担,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

此外,今年本市财税工作的重点还包括:进一步深化推进财税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消费税改革和地方税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重点选择养老、基层医疗卫生、司法、行政等重点领域金额较大、增量较多、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支出,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实施范围拓展至市级预算单位所有财政资金,积极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向区县延伸,并选择部分区县开展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预算部门编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比例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不低于上年水平,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力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