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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中国将建立全国性的破产法院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 2016-09-02 17:09:17 编辑:诚富

导读:9月2日举行的G20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代表团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表示,中国将建立全国性的破产法院。

9月2日举行的G20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代表团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表示,中国将建立全国性的破产法院。

朱光耀称,化解产能过剩是中国供给侧改革的主要任务消减产能过剩是全球关注的问题,化解产能过剩也是中国供给侧改革的主要任务。中国是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首个削减产能过剩的国家。产能过剩减缓全球经济发展。削减产能过剩需要全球行动。中国消减产能过剩的举措是市场化的。中国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依法行事。中国将建立全国性的破产法院。

这是官方首次表示将建立专门的破产法院。

中国的司法机关也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工作部署。

经商中央编办同意,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发至各高级人民法院。

《方案》要求,直辖市应当至少明确一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其他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由各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会同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清算与破产案件数量、审判专业力量、破产管理人数量等因素,统筹安排。

但新设法院需要最高立法机关作出《决定》。201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在北上广设立了三家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除分三级设置的军事法院外,我国目前设立的海事法院、林业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均为管辖权为特定区域的专门法院,而朱光耀表示,将建立的破产法院为“全国性”的。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后,司法实务界已经出现设立专门的破产法院的声音。在刚刚结束的第八届破产法论坛上,北京市一名法官助理就提出,对法院破产审判专业队伍建设的更高设想是设立破产法院。

破产法院在国外已有设立。最近几年,美国联邦破产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每年都超过100万件,2005年最多达到了160余万件。

这么法官助理介绍,经过一百多年的变革和发展,破产法院在美国所有区均已建立,并且法官数量众多。每个破产法院至少有一个破产法官,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中心法院有22个破产法官。美国全国的破产法官与非破产法官比例已达到1:2。

“建立破产法院可以集中案件资源,为人才培养提供案件资源。还可以为培养破产案件专业化审判队伍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他认为。

他还提出,可以通过对目前破产案件审理较为发达地区的破产审判庭进行资源整合,高级法院根据需要,开展设立破产法院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