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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网站欲50万元加盟博眼球 微众银行忙澄清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 2016-07-28 11:34:02 编辑:诚富

导读:傍上银行博眼球是一些网站常用的手段。昨日,微众银行发布澄清公告称,某加盟网站发布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诚邀加盟”的信息属于虚假信息,要求网站删除。

傍上银行博眼球是一些网站常用的手段。昨日,微众银行发布澄清公告称,某加盟网站发布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诚邀加盟”的信息属于虚假信息,要求网站删除。在微众银行加盟信息删除后,北京商报记者又注意到该网站套上了吉林银行加盟信息。北京商报记者进而调查发现,有不少小型互金平台也在该网站上发布了加盟理财门店以及借款门店的信息。在分析人士看来,这些网站傍上银行的目的就在于博眼球,以此骗取其余公司的加盟费,呼吁加强对该类网站的监管,加大惩处力度。

50万元加盟银行

微众忙澄清

微众银行昨日在微博发布公告称,近期,发现一家名为“××加盟网”的网站,上线了“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诚邀加盟”的信息页。对此,微众银行严正声明,该行未在该网站或同类网站注册或发布任何加盟信息,此信息属于虚假信息,该网站已经侵犯其品牌权益。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微众银行说的网站为“全球加盟网”,登录全球加盟网了解到,目前微众银行信息已经删除,但该网站套上了吉林银行加盟的信息。北京商报记者向吉林银行董秘邮箱发去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回复。吉林银行客服表示,目前吉林银行没有相关加盟的信息,建议投资者不要相信。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昨日晚间该网站删除了吉林银行的加盟信息。网站的加盟信息显示,该网站加盟银行的门槛并不高,加盟资金50万-100万元,适合自由创业的人群。网站中提到,必须要有银行许可证才可加盟。但网站客服向北京商报记者称,没有许可证同样可加盟,详情可以留下联系方式,由招商经理进行解释。

互金平台急加盟

游走在监管外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该网站除了银行加盟信息外,还有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加盟信息以及实体加盟信息,部分平台确实有和加盟网站合作。互金平台的加盟信息大多数为并不知名的小平台。在全球加盟网首页有家名为“1号钱庄”的加盟信息,1号钱庄客服表示,确实在全球加盟网上发布了加盟信息。1号钱庄官网显示,该平台创立于2014年6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隶属深圳前海壹号钱庄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互联网+农村金融”创新服务型企业。目前正在招募借款端以及理财端的加盟店。

互金平台大肆招募理财端和借款端的加盟店是否合规?在去年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

不少分析人士表示,由于理财端的线下门店信息披露不透明,加盟理财经理容易误导投资者,存在很大的风险,未来理财端的线下门店必然会被取缔。一位地方监管人士也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他们此前排查行业的一个重点在于摸底线下门店的理财端,督促他们转向线上。由于正式的监管细则尚未出台,所以很多平台的举措仍游离在监管之外。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表示,网贷征求意见稿着重规范网贷平台线下门店的展业模式,并未涉及门店是自营还是加盟的问题。不过,监管政策也是动态调整的,一旦这种加盟模式带来大的风险事件,应该很快就会被纳入到统一监管框架之内。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马骏表示,互金行业类发布加盟信息的平台并不多,多数加盟网站可能是骗局。

网站违规成本低

呼吁加大惩处力度

在分析人士看来,银行加盟模式骗术太低端,一般投资者并不会相信,而这些网站傍上银行的目的在于博眼球和流量,以骗取更多公司加盟。

互联网金融资深专家李子川表示,加盟是机构消费终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渠道模式,但对于特许经营的金融行业并不适用,此领域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都有资质门槛限制,部分中介机构发布虚假加盟消息的成本几乎为零,目的只是在于骗取高额的加盟费或者保证金。另外,金融牌照资源非常稀缺,机构不可能被允许通过加盟形式进行地区间复制,这容易加速风险的积聚与传递,与机构展业及监管初衷相违背。

薛洪言表示,网站发布微众银行的虚假信息一举多得:一是可以提高自身品牌声誉,网站若打着微众银行的旗号去和其他金融机构洽谈合作事宜,事半功倍;二是微众银行项目对互联网金融和银行领域的潜在加盟者具有很大吸引力,短期内可以快速提高网站流量;三是发布这则虚假信息的成本很低。马骏表示,傍着这些高大上的金融机构,可以提升网站流量和知名度。这些网站就像赌博类的网站一样,很难全面取缔。

对此,李子川表示,由于互联网信息的错综复杂,单纯靠网监的力量难以及时鉴别及执行,全面取缔存在难度,只能严惩利益关联方,加大事后处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