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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保荐人起诉证监会 处罚不断造假难翻案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 2016-05-17 13:00:48 编辑:诚富

导读:近日,曾因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造假IPO一案被处罚的南京证券保荐人胡某,因认为处罚不公,将证监会告上法院。据了解,该案已于5月11日开庭审理并将择期宣判。

近日,曾因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造假IPO一案被处罚的南京证券保荐人胡某,因认为处罚不公,将证监会告上法院。据了解,该案已于5月11日开庭审理并将择期宣判。

事实上,南京证券投行业务短板存在已久,并迟迟不见改善。其2012年保荐的新大地共虚增利润2628万元,这使得南京证券因未能勤勉尽责而遭到证监会的处罚。2013年南京证券又因客户交易结算、营业部员工诈骗犯罪问题遭到了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接连不断的处罚,也让南京证券尝到了苦果。有媒体报道称,南京证券曾经的IPO计划,正是因为上述原因被搁置。随后,曾拟借壳南纺股份,但最终因壳资源问题过多不了了之。虽然该公司已于去年10月登陆新三板,但业内人士看来,此举或多或少也是无奈之举。更重要的是,处罚不断不仅导致南京证券保荐业务一度被暂停,还有大量相关人才流失,时至今日,投行业务仍然是其软肋。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致电南京证券董秘办,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保荐人起诉证监会

据京华时报报道,5月11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南京证券保荐人胡某状告证监会一案。2013年,证监会认定南京证券在推荐新大地IPO的过程中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存在违法行为,遂对保荐人胡某和廖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和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胡某不服,向证监会申请复议,处罚决定被维持。

因认为对自己处罚不公,胡某将证监会告上北京市一中院。

庭审当日,胡某亲自出席庭审,证监会委托两名代理人应诉。法庭上,胡某称,保荐人已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核查。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虚假销售的存在,况且保荐人并不具备被告的调查能力,也已在能力范围之内进行核查,不存在未勤勉尽责之情形。胡某认为证监会对于自己的处罚过重。

对于胡某的说法,被告代理人则表示,“他们没有去实地调查,却在调查报告中写了去实地调查,这是明显的造假”。被告表示,原告存在“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证书”等情形,未履行法定职责,因此才决定罚款15万元,同时对其进行市场禁入的处罚。“被告作出的处罚都有法律依据。”代理人说。

对此,胡某并不认可,他表示自己不是南京证券负责新大地项目的负责人,“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员工,我负责某项具体工作,对一些材料进行审核。但在项目组中有项目组组长总负责,我只是做一些具体工作。”胡某说。

据了解,此案将择期宣判。

处罚不断 麻烦缠身

然而,除新大地事件以外,南京证券还存在其它仲裁和处罚事项。

据红鲱鱼新三板报道,因南京证券原员工石某私刻公司公章和虚构理财产品,对常某、王某等43名自然人实施非法集资和诈骗,2013年常某、王某等43名自然人先后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起诉南京证券及其南京常府街证券营业部,要求赔偿其财产损失。

2012年,南京证券与重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因重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义务,南京证券未向其支付合同价款。2014年,重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4]玄商初字第839号),要求南京证券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利息合计4,945,561.25元(截至2014年1月15日,最终金额以判决结果为准)。

鉴于南京常府街营业部客户经理石某利用工作便利实施诈骗、集资诈骗行为,2013年7月24日,江苏证监局出具了《关于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责令南京证券在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每季度定期增加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2013年12月9日,江苏证监局出具了《关于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因A。公司未能通过监控及时发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 银行 划出;B。在知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划出后未及时报告;C。南京常府街营业部员石某利用工作便利实施经济诈骗犯罪,反映出该营业部在员工执业行为管控方面存在不足,决定责令南京证券限期整改。

2014年1月6日,江苏证监局出具了《关于对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南证期货在运维管理方面存在不足,责令其进行改正,并要求:A。加强技术人员配备,加大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供技术人员履职能力;B。建立健全 信息技术 管理制度,做到岗位明确、执行有效、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技术管理水平;C。加强信息技术管理的内部审计监督,及时发现、纠正信息技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加强责任追究。

去年历经艰辛登陆新三板

中国经济网了解到,2015年10月28日,南京证券在北京举行挂牌仪式,正式登陆全国股转系统,证券代码为833868。

南京证券于1990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是江苏省第一家专业证券机构,也是南京唯一一家实现全国布局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此次公开披露的转让说明书显示,截至2015年5月末,公司注册资本19亿元,总资产474.5亿元,净资产55.8亿元。在此次挂牌的同时,公司完成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增资扩股,引入8家实力雄厚的新股东,实现配套融资近36亿元。

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南京证券转战新三板或多或少有些无奈,而公司再迈向资本市场大门的这段路途也略显曲折。

2012年,公司开始启动上市事宜,但在江苏证监局确认辅导备案后,公司的IPO计划却不了了之。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与前述新大地业绩造假一案不无关系。2013年南京证券又因客户交易结算、营业部员工诈骗犯罪问题遭到了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以及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监管措施。

一年多以后,南京证券再次谋划曲线上市,拟借壳南纺股份。但最终因“壳”资源存在太多“黑洞”而不了了之。

曾借壳南纺股份未果

2014年12月3日,南纺股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随后的2015年1月17日,南纺股份表示,接控股股东南京商贸旅游发展集团通知,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为南京证券。一旦该重组方案获得通过,南京证券多年上市夙愿也将实现。

然而,南京证券与南纺股份的重大重组于2015年5月15日正式终止,在此之前南纺股份为了迎接南京证券“借道”上市已停牌半年之久。南京证券的“借道”上市最终失败,一切的源头皆来自于南纺股份这一“壳”资源存在太多“黑洞”。

据了解,2011年,南纺股份财务黑洞被曝光。南纺股份自2006至2010年的5年间分别虚构利润为3109万元、4223万元、1.52亿元、6053万元以及5864.12万元,五年内合计虚构了3.44亿元利润。通过在自营进口业务中调低进口成本、在转口业务中虚增收入、在以外汇融资为目的的虚假转口业务中虚增收入及成本隐瞒财务费用、调节应收外汇账款账龄以少提坏账准备等多种手段虚增利润,掩盖公司连续亏损的财务状况。

最终,南京证券选择了新三板。2015年10月28日,南京证券在北京举行挂牌仪式,宣告登陆全国股转系统。至此,南京证券成为继湘财证券、联讯证券、开源证券和东海证券之后,登陆新三板的第五家券商。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对于南京证券挂牌新三板,业内人士表示,由于通过IPO上市,最快也需要等2016年之后,但新三板挂牌的渠道是畅通的,虽然新三板并不能完全满足南京证券的上市融资需求,但挂牌新三板缓解融资压力的同时等待IPO的时机,这比借道南纺股份完成上市的代价相对小一些。

投行业务仍是软肋

北京商报报道称,在经历过新大地虚增利润事件后,南京证券不但被证监会警告并罚款,公司整体的投行业务也遭遇重创,不仅保荐业务一度被暂停,还有大量相关人才流失。时至今日,投行业务仍然是公司的软肋。

2004年,南京证券就获得了保荐机构资格,成为中国第一批保荐机构。由此看来,拥有十余年保荐经验的南京证券应该在此类业务上有着较大比重的收入,然而公司的财务数据却并不是这样。

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5月,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7940.55万元、10394.82万元和1601.62万元,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2%、7.31%和1.11%。同时,公司还表示,报告期内,受境内股票市场融资政策影响,公司作为承销商和保荐机构共完成1单再融资项目,作为分销商完成1单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累计股票承销2.75亿元,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累计收入为329.6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IPO暂停一年多后,在2014年重新启动,自启动至今年5月30日,已经有270家企业登陆A股市场,而2014年总资产排名第46位的南京证券的IPO业务仅为市场总量的0.4%。再来看一组再融资数据,仅2014年,就有576家上市公司进行了再融资,而南京证券在两年半内仅完成1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