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天津市公安局立案侦办徐佳等人涉案网络犯罪
导读:今天,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可见中央政府对网络安全的高度重视以及维护网络安全的决心与意志。为此,我们今天再次向您并向您领导的天津市公安局报案,请天津市公安局立案侦办天津谷川联行公司徐佳等人涉案网络犯罪,危害网络安全事件。
尊敬的赵飞副市长并天津市公安局:
今天,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可见中央政府对网络安全的高度重视以及维护网络安全的决心与意志。
为此,我们今天再次向您并向您领导的天津市公安局报案,请天津市公安局立案侦办天津谷川联行公司徐佳等人涉案网络犯罪,危害网络安全事件。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天津谷川联行公司的徐佳等人于2013年4月24日、25日晚,耗时3个半小时攻击了赢在中国网并删除了赢在中国网网站的数据库,造成赢在中国网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在这里,我首先非常感谢贵局网监部门干警对警察事业的忠诚、敬业与干练。在公安部网侦专家的帮助下,经过他们昼夜努力与实干,很快“破案”。锁定了涉案嫌疑人徐佳,破获了用于攻击赢在中国网的作案工具——徐佳的笔记本电脑,并还原了涉案人的作案过程与数据。非常感谢,他们是贵局的英雄,可亲可敬。也感谢在这起“案件”侦破过程中90%的干警所付出的辛勤努力,他们应该受到嘉奖。
然而,案件已经整整过去3年了,可能您并不知道,贵局相关部门至今也没有对该案作为刑事案件受案立案。因此,在这里我郑重请您过问并指示天津市公安局刑侦局立案侦办徐佳等人涉案网络犯罪。并依法严肃处理贵局的“害群之马”——在案件中索贿受贿包庇该案涉案人徐佳的警察刘志成。
关于这个案件,中央媒体《民主与法制时报》于2014年7月31日曾以《网站被“黑”难立案》为题,用60%的版面做过报道。在这里我不再赘述。
我们也知道,公安部于2015年12月29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意见》中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我们也知道该起案件的管辖范围并请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回避对该案的侦办。
我们相信天津市公安局打击网络犯罪的态度、决心、能力与速度,不能因为一个害群之马的出现,掩饰整个天津公安队伍中90%以上干警的荣耀与辉煌。
我们相信天津市公安局能够在这重要时刻,让正义之剑刺向网络安全犯罪,汇聚正能量,维护天津的网络安全,向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央政府在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历史时刻交出满意的答卷,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
报案人:天津市河北区人大代表
赢在中国网董事长 张彦林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