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理财平台成风潮 专家称跑路要担责
导读:拔出萝卜带出泥,日前,在理财平台鑫琦资产被曝陷入19亿兑付危机后,其广告代言人、“皇帝专业户”张铁林也因此处在风口浪尖。虽然截至目前张铁林并未给出任何解释,但民众的怒火并未因他的沉默而熄灭。关于“张铁林该不该被追责”的讨论一时间蔓延开来。
拔出萝卜带出泥,日前,在理财平台鑫琦资产被曝陷入19亿兑付危机后,其广告代言人、“皇帝专业户”张铁林也因此处在风口浪尖。虽然截至目前张铁林并未给出任何解释,但民众的怒火并未因他的沉默而熄灭。关于“张铁林该不该被追责”的讨论一时间蔓延开来。
明星代言p2p等理财平台成业内潮流 事实上,张铁林并非第一个代言理财平台的明星。近一年来,随着p2p等理财平台的大热,越来越多的平台在推广之初会选择采用明星代言或者变相站台的方式去提升知名度。去年4月中旬由任泉、李冰冰、黄晓明共同成立的 Star VC投资财加(前身速帮贷),财加随后就在官网打出“有明星,更安心”的口号。同年6月中旬,钢琴家郎朗签约绿能宝担任品牌形象代言人,此前,他还曾携手另一家网贷平台--88财富网。此外,马景涛签约橙旗金融,成为该平台的公益形象大使,范冰冰出任紫马财行的形象大使,“羽泉组合”牵手借贷宝......
为什么曾经扎堆食品、饮料等消费类产品代言的明星仿佛一夜之间都蜂拥到了互联网金融领域?抑或是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何偏爱明星代言?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余阳明看来,当下的理财产品越来越雷同化,平台找明星代言的最大好处无非就是借助明星的知名度以最快速度在原有的市场格局中获得新的消费人群。
以紫马财行为例,根据媒体报道,在正式上线仅半年时间,截至到2015年10月21日,平台注册用户量突破14万人,投资额已突破30亿元大关,但是在10月底披露范冰冰成为公司形象大使后,截止当年11月25日9时,紫马财行平台已拥有超过23万投资用户,累计投资额超60亿元。也就是说,在这近一个月的时间里,紫马财行的平台用户增加了9万余人,投资额增加30亿元左右。这对一个新平台来说,发展不可谓不迅猛。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那些拥有明星代言的理财平台大多数都是新推出的平台,他们多会选择年龄层偏大的且影视形象正面的明星作为自家平台代言人,但在这一点上,运作成熟的平台则会谨慎很多。“我们需要评估价值,比如请明星,我付出的不仅是代言费,还要至少付出好几倍以上的渠道推广费让人知道我们请了这个代言人,那问题就来了:投入产出情况怎么样?对我们当年利润有多少影响?”沪上一家知名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负责人对和讯网表示。
平台出事,明星该不该被追责 明星代言火爆表象的背后,是权责不清的尴尬现实:一旦所代言的平台产品出现问题,明星应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以此次张铁林代言鑫琦资产为例,就有投资人在现场叫喊要张铁林承担责任。那么,明星代言了问题理财平台究竟该不该承担责任?
明星代言平台或者项目是以自己的信用做抵押的,部分投资者就是是信任明星才会来投资他所代言的平台”,余阳明认为,明星应当承担责任,但这种责任应该是有限责任,要看明星在广告中说是仅仅客观介绍了这个平台还是承诺了收益或者回报,要区分来看,后者显然更为严重一些。
在代言虚假广告上,明星们可谓“前赴后继”。曾几何时,食品、药品领域是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重灾区’。在《广告法》明确禁止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广告中利用代言人做推荐、证明后,这一现象也得以好转。然而,相对于食品、药品、化妆品而言,相关法律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等方面的虚假宣传尚未做出特别明确的规定。
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广告法》明确加强了对广告代言人的追责。根据该法,明星接广告代言需要使用过该种产品,代言虚假广告三年内禁止代言广告。这都是对明星虚假代言的行政约束。以此次鑫琦资产的代言为例,有律师认为,如果张铁林没有使用过鑫琦资产的商品或是服务就为其进行推荐,按照新《广告法》规定,明星代言人需要承担包括没收广告代言所得,以及处以广告代言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而如果张铁林在明知或应知存在广告主存在虚假行为的情况下,仍为其进行代言,除了承担行政处罚之外,还将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国内目前尚无明星因为虚假广告代言而被真正追责并承担实质性的法律责任。尽管如此,网贷之家研究员陈晓俊建议,对于投资者个人而言,在选择p2p平台进行投资前,应该全面了解其背景、风控等问题,不应一味依赖明星代言的平台或者理财产品,要保持独立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