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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称万科第一大股东必须是国资:要有中国国情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2016-02-01 11:45:27 编辑:诚富

导读:王石表示,如果万科是一个民营资本控制的企业,那么公司在行业中越是举足轻重,就越是危险

万科复牌时间一拖再拖 王石称第一大股东必须是国资

王石表示,如果万科是一个民营资本控制的企业,那么公司在行业中越是举足轻重,就越是危险

上周末,随着万科的重组公告和王石的一番公开发言,沉寂数日的“万宝之争”再度引发市场关注。

1月29日,万科发布公告称,公司A股股票将继续停牌,目前尚无法确定2016年3月18日前是否可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2016年3月18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或者复牌,或将继续停牌至2016年6月18日。

第二天,王石参加新疆当地政府主办的首届“天山峰会”时表示,此次股权之争虽未结束,但“结果非常清楚”。王石在演讲中透露,自己不欢迎宝能系控股,是因为在他对万科的设计中,一直是“国有股占第一大股东”,如果公司想要“举足轻重”,不能是一家纯粹的民营公司,应是混合所有制。

此外,王石还提到,自己在搞企业上有“很大很大的野心,就是一定能做中国未来举足轻重的企业。”而在一周前的1月23日,王石在参加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活动发言时透露心声:“我还有点野心,我希望万科不仅仅今天存在,明天也存在。”

复牌或延至下半年

根据万科最新的公告显示,因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且恰逢春节等节假日,公司目前尚无法确定2016年3月18日前是否可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万科表示,将于3月17日在深圳大梅沙总部举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关于申请万科A股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若审议通过,公司将继续停牌至6月18日。

而根据万科章程,股东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此,市场普遍认为,从12月份停牌至今,万科都没有披露具体的重组对象,显然在3月18日前重组预案很难出炉,而由于继续停牌的议案为“普通决议”,因此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问题不大,万科复牌的时间也将推迟至下半年。

据悉,万科停牌期间,公司已与一名潜在交易对手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除与前述潜在交易对手继续谈判之外,公司还在与其它潜在对手进行谈判和协商。

对于收购的项目,万科只是称重组将“收购多项境内外资产”。如收购全部成功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地产核心业务、新业务和海外业务方面的市场地位,并完善公司产品线布局。

王石称“结果非常清楚”

就在万科发布可能延迟复牌的第二天,王石在“天山峰会”上表示,“万科上市,我本可以成为第一大股东。我没走这条路,我的设计就是混合所有制,所以多年来一直是国有股占第一大股东,过去设计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会是这样。所以民营企业,要想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我就告诉你,我不欢迎你。这是万科的混合所有制所决定的,虽然现在股权之争还在进行之中,但是结果非常清楚”。

同时,王石称,万科是一家举足轻重的公司,而如果公司是一个纯的民营企业,举足轻重就会有危险。所以万科既要有民营的活力,要有外资的规范、成熟,也要有中国国情、社会主义体制国有企业的成分。

此外,1月25日,“万宝之争”中的另一个主角宝能系,则遭到了深圳市和信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谷嘉的实名举报。

陈谷嘉表示,作为宝能系实际控制人姚建华的胞弟,宝能副董事长姚建辉,联合他人通过欺诈、伪造诉讼案件等非法手段,操纵了五次诉讼、三次违法评估、三次违法拍卖,以极低的价格获取了原属于和信吉的宝能城项目用地。
根据陈谷嘉的举报材料,姚建辉控制的深圳深业物流集团,在2008年及2009年,通过竞拍方式分别以2050万元、3.5亿元,获得和信吉参股公司深圳市溥和实业100%的股权,溥和公司旗下则拥有15万平方米的土地,该地块的主体就是如今的深圳宝能城项目。根据宝能地产提供的财务数据显示,宝能城可售面积50万平方米,货值至少达350亿元。

而宝能系则在1月28日发布声明称,宝能取得溥和公司股权的程序、对价,经多级机关复核并确认合法。而对于诽谤、损害公司名誉的单位和个人,宝能已委托律师在处理。

宝能方面还表示,上述两次司法拍卖均依法通过公开拍卖进行,且两次拍卖均是在有多轮公开竞价、以远高于起拍底价的价格最终成交,“所有程序、手续合法合规,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