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窗口指导:严控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净流出
导读:1月19日,有上海自贸区银行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经央行窗口指导,1月19日起,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严控资金流出,资金池资金在任何时点不得为净流出,即累计流入资金必须大于累计流出资金。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此前累计流出资金大于流入资金,银行必须暂停执行资金流出划拨,而只能允许资金流入。
另有国有大行国际业务部人士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已经开始执行严控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净流出。
同时,前述银行上海自贸区人士还表示,如当天办理业务为净流出,银行要对超出部分缴纳100%存款准备金。
“主要还是控制资本流出,与央行上海总部之前的座谈思路是一致的。”该银行人士表示。
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1月13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召集各银行进行座谈,了解近期各银行客户端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反馈,并强调银行自律,控制资本流出。上述银行人士所提及的座谈思路即是13日的座谈内容。
所谓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是指集团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的双向资金归集业务,属于企业集团内部的经营性融资活动。资金池内资金划转,为无因划转,属于资本项下。因此,贸易项下的资金流出并不受影响。
“增量的资金池业务暂停了,存量就是严控流出。”某国有大行国际业务部人士还表示。
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原委员余永定曾表示,对于目前的汇率波动,加强资本管制仍是一个非常重要并有效的措施。余永定坦言,“在大力宣传和推进资本项目自由化多年之后,重新加强资本管制是令人遗憾的。但我们可能没有更好的选择。”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于2014年9月在上海自贸区率先试点,可以为集团公司集中调度和统一使用境内外企业自有资金提供便利,是上海自贸区最受欢迎的金融业务之一。
2014年11月,全国版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规则【银发(2014)324号】正式出台,并于2015年9月进行了修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银发[2015]279号),跨境人民币资金有净流入额上限,宏观审慎政策系数值(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政策系数)从原来的0.1上调到0.5。而对于资金净流出,324号文对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出额暂不设限,279号文则没有涉及。
据上海自贸区一银行人士介绍,除监管明确规定,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资金流动,依赖的是银行的“展业三原则”,即银行对企业要进行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