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再提新三板的背后 高层已至少提14次
导读:10月11日,挂牌公司达9136家,总股本5,265 34亿股,其中无限售股本2,042 76亿股,总市值达35,723 44亿元。挂牌公司股票成交70,403 82万元,其中做市方式转让的股票成交40,517 17万元,创新层股票成交41,082 81万元。
10月11日,挂牌公司达9136家,总股本5,265.34亿股,其中无限售股本2,042.76亿股,总市值达35,723.44亿元。挂牌公司股票成交70,403.82万元,其中做市方式转让的股票成交40,517.17万元,创新层股票成交41,082.81万元。今年以来,挂牌公司股票成交累计达12,998,218.99万元,其中做市方式转让的股票成交累计达7,020,873.06万元。
国务院10月10日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图解与全文见文末的阅读原文),指出要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健全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投融资体制。研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
不少新三板业内人士都在积极转发上述消息。显然,对于业内而言,研究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最被关注。实际上,据《每日经济新闻》统计,关于转板,高层已至少14次提及。
转板已非首次提出
实际上,对于转板这一说法,已不是第一次提出。
2012年秋季,国务院在《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完善不同层次市场间的转板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各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2013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表示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2014年5月,时任证监会主席肖钢在证监会在学习贯彻“国九条”的会议上提出,“研究在创业板建立单独的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
2014年8月,证监会在为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所召开的视频会议中表示,要完善创业板制度,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高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
2014年9月,证监会在通气会上提到,证监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对于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问题,目前正在抓紧研究中,力争尽快推出。
2014年10月,证监会出台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15条,称“将积极研究制定方案,推动在深交所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
2015年1月,深交所组织学习2015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时,提出全面推进创业板改革,丰富创业板层次,推动新三板与创业板的转板试点。
2015年3月,肖钢称,目前考虑先从新三板和创业板之间的转板机制进行试点,制定该转板方案是今年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
2015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其中提到,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
2015年11月,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着眼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研究推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的试点,建立全国股转系统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机制。
2015年12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增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数量,研究推出向创业板转板试点。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2016年3月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表示,发展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建立健全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
2016年4月,证监会在例行通气会上提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到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相关制度正在研究中。
现在,国务院再度发声研究转板制度。
投行:肯定有积极作用
“可以肯定,转板离我们越来越近!”有市场人士对记者如此表示。但也有投行人士在讲述转板流程时,还是表示现在转板还是需要重新走IPO流程,排队的时间并不可少,相当于重新开始。
据Choice金融终端数据统计,截至10月10日,新三板共有242家公司申请了IPO辅导。其中,挂牌公司IPO首发申报的有56家企业。显然,对于流动性,市场充满期待。
对于此次国务院发声,昨日,民族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广泽峰表示,这次国务院以《意见》的形式研究转板制度,会对新三板市场起到积极作用,将促进更多优质企业选择挂牌新三板。目前创业板首发申请受理了26家新三板企业,有IPO相关准备工作的超过200家。未来一个明显的趋势是,越来越多规范的、有实力的企业会先考虑通过股改进入新三板,待时机成熟后再选择IPO,“市场上的有关新三板没有融资功、,或直接IPO更省时间的谎言会不攻自破。”
“国务院发布的《意见》明显加快了新三板企业向创业板转板的步伐,也是给目前低迷的新三板市场注入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北京中会仁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丁会仁认为,目前新三板企业挂牌放缓脚步,很多新三板企业融不到资、流动性差,这导致整个股份转让系统的很多挂牌企业想转板,新三板企业转板创业板的制度研究到了关键时刻。
对于国务院的《意见》,新三板挂牌企业又是如何看待的?新三板挂牌企业白虹软件(430178)董事长胡力和表示,如果转板制度真的出来,也许好企业可能都会跑掉。因为创业板目前是真正的场内交易,新三板还不能算是场内交易。从今年来看,新三板好多企业都准备走IPO。原先有很多家,如果这个制度出来,可能还会多出100多家,因为更加方便快捷了。真有这种机会的话,也会吸引一些企业来股转系统“转一圈”。
不过,他认为,转板制度什么时候落地的不确定性仍然较大。如果制度真正落地,他的企业也会通过这个制度转板。
市场关注制度设计诸难点
“转板”制度面前,该如何坚持新三板独立地位,并且较为温和地实现新三板与A股市场估值对接呢?这正是市场人士所热议的又一个“难点”问题。中科招商副总裁朱为绎认为,新三板需要通过建立内部分层的能上能下机制,以及严格的退市摘牌制度,为主板市场的退市机制、新三板的转板机制打下基础,最终实现国务院所提出的“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当前环境下,IPO企业仍然存在估值溢价,但这种溢价将会随着市场制度的完善而减少,并最终实现新三板市场与A股市场的估值均衡。因此新三板未来与沪深交易所之间将是相对独立又互联互通的,转板机制需要建立在完善新三板市场及A股退市机制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