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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21条政策助企业发展

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16-03-19 11:24:03 编辑:蝶舞

导读: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出台《关于扶持全区工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企业技术与节能改造、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优化用地保障等21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扶持、服务工业企业发展。

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出台《关于扶持全区工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企业技术与节能改造、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优化用地保障等21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扶持、服务工业企业发展。《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突出抓好省、市制造业龙头企业、高成长型企业、新增长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建立完善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区镇领导挂钩全覆盖,对工业企业反映需省、市、区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及时做好协调、反馈、督促、上报工作。另外,支持企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策信息、投资融资、创业辅导、人才培训、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法律咨询等线上线下服务,向上争取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和单位给予奖励。

二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加快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引导上市企业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对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奖励。发挥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共担资金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个性化、全方位的融资对接和增信服务。督促银行业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有效信贷投放,落实省政府“五不”要求,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三个不低于”。建立企业应急保障资金,对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但短期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时还贷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企业提供“过桥”支持,帮助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化解资金链风险。

三是支持首个购买国内外先进重大技术装备、产学研成果转化、重点行业共性产品技术改造、产品附加值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市级财政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不高于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市级产业龙头补助金额上浮10%,最高不超过110万元。